醫學護膚品安全性應視種類而定
醫學護膚品正以一種始料不及的速度走進中國市場、走近面板科醫師和面板病患者。面對洶湧而至的產品和眾多的廣告宣傳,面板科醫生應該站在行業的前沿,對該類產品有正確和清醒的認識。
應正確認識醫學護膚品的定義
作為一名面板科醫師,我們必須正確認識醫學護膚品的定義,瞭解其產生的背景。現在很多醫生都在關注“醫學護膚品”,不少廠家也在以各種形式宣傳自己的“醫學護膚品”,但是,很多人其實並不瞭解醫學護膚品的定義、產生的背景、與普通護膚品的關係及相關政策法規。
醫學護膚品的概念最早是RaymondE.Reed於1962年提出,70年代,美容面板科的創始人之AlbertKligman提出了“cosmeceutical” 這個詞,它由“cosmetic(化妝品)”和“pharmaceutical(藥品)”合成而來,故從字面上理解為“一些具有類似藥品功能的化妝品”,即所謂的“跨界”產品。Kligman對醫學護膚品的定義是:兼有化妝品特點和某些藥物特性的一類新產品,或在定義上介於化妝品和面板科外用藥之間。
目前我國對cosmeceutical一詞的翻譯還沒有統一,其中包括藥妝品、功能性化妝品等,而醫學界用得最多的是“醫學護膚品”。有些人認為“藥店裡銷售的護膚品就是藥妝品”,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其實,醫學護膚品並不比普通化妝品的安全性高,關鍵要看產品的種類。
如果是專門針對敏感性面板的護膚品,其刺激性和過敏發生的機率會低很多,安全性會比普通的產品高,但一些美白祛斑、抗皺、抗粉刺等產品則恰恰相反,而它們也屬於醫學護膚品。
為什麼提出“cosmeceutical”這樣一個新的名詞?其中主要是源於化妝品的定義和管理的法規,因為美國FDA在化妝品的定義中,規定了化妝品只是起清潔、美化、增加魅力或改變容貌的作用,不能影響人體的結構和功能,即沒有任何治療作用的產品。然而事實上,許多產品都會不同程度對面板的結構和功能產生一定影響,從而產生一定功效,其功能已經超越了化妝品定義的範疇。
如果化妝品企業要在廣告宣傳等方面做有關功效的宣稱,按現有法規來說是違規的,故化妝品行業為突破化妝品定義和法規的障礙,提出了這樣新名詞,目的是使這類產品在監管上保留化妝品的待遇,避免受到嚴格監管。然而該名詞還沒有得到普遍認同,兩年前,我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專門發文,禁止企業對產品宣稱為醫學護膚品、藥妝品等。
任何護膚品都離不開化妝品屬性
醫學護膚品,廣義上是指我國的9大類特殊用途化妝品,此外還包括其他一些產品,如抗粉刺類、去頭屑類及針對敏感面板的產品等。因此,醫學護膚品的功效成分(即活性成分)多種多樣,依據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成分和配方。
美白祛斑類產品主要含有熊果苷等酪氨酸抑制劑,抗皺產品含有維A醇和維A醛,抗粉刺類產品含有南瓜素、甘醇酸等,有些成分則同時具有多種功能,如果酸既能祛斑,也能抗皺,還能抗粉刺等,而目前很多宣傳中提到的“無防腐劑、無香精香料”等針對敏感面板及面板屏障功能修復的低敏、低刺激保溼類產品只是其中一類。
還要注意的是,護膚品是由活性成分及基質等成分組成的,不管其宣稱多麼的純天然,都離不開化妝品精細化學工業品的屬性。
我們要了解醫學護膚品的現狀、臨床應用的範圍和市場前景。目前我國對化妝品市場的監管還存在不少問題,醫學護膚品市場更是混亂,很多產品魚目混珠、良莠不齊,很多產品的標籤標識和宣稱也不符合規範。但是,如今的醫學護膚品確實已經成為市場主流,其在面板科的應用範圍也越來越廣,甚至已成為許多面板病、美容鐳射術及果酸換膚等治療的重要輔助手段,其市場應用前景十分廣闊。
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醫學護膚品的概念最終會得到政府管理部門的認可,化妝品的研發除了繼續注重安全性外,會更加關注功效性方面的開發。
此外,我們必須知道如何指導患者或消費者正確選擇和使用醫學護膚品,要善於向患者或消費者提出“醫學護膚倡議”,提高民眾對科學護膚的認識。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