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服用二磷酸鹽類藥物導致骨質疏鬆非典型骨折(低暴力無暴力下導致骨折)病例報導已經多例.
臨床常用的二磷酸鹽類藥物:福善美、密固達
這些本身是治療骨質疏鬆的藥物怎麼會導致骨質疏鬆骨折呢?
分析原因:二磷酸鹽類藥物骨質疏鬆的機理是通過抑制破骨細胞骨吸收,減少骨量的丟失,從而治療骨質疏鬆. 長期服用,抑制破骨細胞骨吸收同時,也可以 抑制骨代謝抑制成骨作用. 骨代謝是成骨與破骨的動態平衡, 當這種 平衡被打破就會出現問題.
雖然一些藥學研究否認二磷酸鹽類藥物這樣的副作用不同意臨床的觀點(長期服用二磷酸鹽類藥物導致骨質疏鬆非典型骨折),
至少, 從常理分析沒有萬能的藥物, 骨質疏鬆症 一種藥物 不間斷長期使用治療是不科學的
臨床 需要應用此類藥物,應按療程規律應用, 不超過3年,超過5年可能增加非典型性骨折風險 .
不典型性股骨骨折非常罕見,在高位股骨骨折中發生率僅為1%左右。這種型別的骨折與長期使用二膦酸鹽之間的關係還是應該引起關注。進一步的研究將關注於二膦酸鹽引發非典型性骨折病因與作用機制,以便提高對非典型性股骨骨折患者的診斷與監控。
研究者還指出,雙膦酸鹽能預防常見的骨折,因此,患者不能因害怕發生不典型性股骨骨折就停止服用這類藥物,在出現大腿或腹股溝疼痛應儘快告知醫生。儘管發生風險非常低,醫生也應該對非典型性骨質骨折有所瞭解,經常詢問使用這類藥物的患者是否有大腿或腹股溝疼痛,同時在用藥前先考慮這種藥物是否適合於該患者。
二磷酸鹽類藥物安全性評價
二磷酸鹽(BP)可有效的拮抗破骨細胞所介導的骨吸收。多項針對絕經期婦女的大型隨機對照研究顯示,BP可有效增加骨密度(BMD),並降低脊柱、非脊柱及髖部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風險。此外,阿侖膦酸和利塞膦酸均顯示出降低糖皮質激素誘導的骨質疏鬆所引起的脊柱骨折的風險。
也有證據顯示,BP治療可改善患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降低與健康相關的消費。毫無疑問,BP是目前應用於具有脆性骨折風險患者的最常用的處方藥,全球醫師每年開具數百萬張含BP的處方。
1995年,第一種BP――阿侖膦酸鈉上市,當時該藥物的說明書僅提及一種副作用,即上消化道反應。然而,近年來關於這類藥物的其他安全性內容也被廣泛討論。BP藥物暴露與下頜骨壞死(ONJ)、房顫(AF)、食道癌以及非典型股骨骨折(AFF)存在一定相關性。
引發廣泛討論的安全性問題:
ONJ:當患者因骨質疏鬆而接受BP治療時,是否需評估ONJ風險?
(i)初次使用BP治療骨質疏鬆時,患者無需通過口腔科醫師評估或接受口腔科方面的額外治療。
(ii)如患者存在疼痛或口腔內腫脹、軟組織潰瘍、感覺異常或牙齒鬆動等可疑ONJ症狀,應接受口腔科醫師規律診治、維持良好的口腔衛生並遵循口腔科醫師的醫囑。
(iii)初始BP治療後,停用BP並不能改善侵入性口腔科治療的預後。
BP與AF:之間是否有相關性?
目前所得到的證據尚不支援BP不能應用於具有發生AF風險患者的說法。相比於用藥後所帶來的減少骨折風險的受益,發生AF的絕對風險可忽略不計。
食道癌:BP增加了發病風險嗎?
由於目前研究結果的不一致,口服BP與食道癌之間的相關性並不明確。然而,對於具有食道延遲排空症狀的患者應儘量避免口服BP,對於存在Barrett食管等癌前病變的患者,應謹慎評估其接受BP治療的受益和用藥後潛在風險之間的輕重。(對於這類患者,靜脈給藥可能更加合適)
BP與AFF:目前研究發現了什麼?
醫學界於2005年首次報道了AFF,其主要特徵包括:小轉子轉節以下至遠端幹骺端以上區域的骨折(此區域的骨骼的抗張力本應最大);骨折前的外傷很輕微或缺乏外傷史;骨折線為橫斷或輕微傾斜(<30°);非粉碎性骨折;貫穿雙側皮質的完全骨折,或累及外側皮質的不完全骨折。
本病的發病機制可能與骨骼更新的長期抑制有關。健康人的骨重塑有助於骨骼微裂紋和微損傷的修復,由於BP對破骨細胞的抑制,上述修復作用受到損害,骨骼微裂紋的不斷積累最終導致了非典型骨折。動物研究發現BP治療後的骨骼更易發生微裂紋,但BP與微裂紋的形成之間、微裂紋的形成與非典型骨折之間均無直接相關性。此外,未使用BP的患者也會發生非典型骨折。
由於AFF的發生十分罕見,目前對BP與AFF之間存在相關性的證據主要來源於觀察性研究和病例報道。目前幾個研究的結果認為,AFF的風險增加與長期應用BP之間存在相關性。同時也有一些相反的研究結果發現,BP相較於安慰劑對婦女的治療,其AFF的發生率相似。
臨床醫師應對以下接受BP治療的患者更加重視:使用BP治療後持續出現腹股溝區疼痛的患者;股骨應力性骨折的患者。如果患者已發生了一側股骨的應力性骨折,則應對對側股骨進行放射學檢查,因為同時發生雙側骨折的發病率較高。
長期應用BP的患者是否存在休藥期?
三項對長期應用BP的研究得出了以下結果:
(i)髖部及脊柱的BMD在中斷BP治療後出現下降,但仍高於10年前剛開始接受治療時的BMD值。
(ii)阿侖膦酸鈉持續用藥10年者對比用藥5年後停藥者,非脊柱骨折的發生率無差別。
(iii)持續使用BP的患者,其脊柱骨折的發生風險下降。
(iv)其他一些研究發現髖部骨折的發生風險可能在中斷BP治療的患者中升高。
(v)中斷治療後,利塞膦酸用藥者最先出現骨丟失。所以,休藥期可能僅適用於阿侖膦酸和唑來膦酸的用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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