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血管外科/疝和腹壁外科 主任醫師 王成剛

  1、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有分期或者分型麼?

  答: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分期依據發病的時間不同,可以分成急性期、亞急性期、慢性期和後遺症期。一般發病後7天內叫做急性期,超過30天稱作慢性期,介於二者之間(8―30天)就是亞急性期,大約發病3―6個月左右患肢出現下肢深靜脈功能不全症狀時就進入後遺症期。所以在發病的急性期進行積極的治療,預後最佳。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分型以血栓所處位置分三型。

  1、周圍型:N靜脈以下的深靜脈血栓形成,即膝關節以下、小腿裡面的血栓;

  2、中央型:髂股靜脈血栓形成,即腹股溝韌帶以上靜脈血栓;

  3、混合型:全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即整個下肢靜脈充滿血栓。另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型別是股青腫或股白腫,這是下肢深靜脈血栓中最嚴重的一種情況,當整個下肢靜脈系統迴流嚴重受阻時,組織張力極度增高,致使下肢動脈痙攣,肢體缺血甚至壞死。在遇到這種情況時必須馬上手術取栓,挽救肢體。

  2、傳統治療方法主要包括抗凝、溶栓、外科手術取栓等,就目前的資料看,為什麼只有抗凝治療是大家認可的標準治療?

  答:最新的國際ACCP(美國胸科醫生協會)權威抗栓指南里將抗凝治療推薦為下肢深靜脈血栓的首選治療,而關於溶栓和手術取栓的問題,一直在醫學界存有爭議。在我國,許多人聽到“溶栓”和“取栓”這個很有誘惑的字眼,就抱有很大的期望。其實這只是從字面上理解的理想狀態而非必然的治療結果。其原因有四:一是靜脈血栓的臨床表現滯後,對機化的血栓溶栓藥物無效、手術無法取出;二是溶栓藥物的出血風險很大,尤其是高齡病人可能發生致命性腦溢血和消化道出血;三是大量對比研究表明溶栓的治療效果並不優於抗凝治療;四是手術並無法將靜脈裡的血栓全部取出,而且手術創傷較大,破壞了已形成的側枝迴圈。當然,對上面提到的特殊型別股青腫或股白腫必須首選手術取栓的。近年來隨著介入技術的發展,置管溶栓的開展是否可以減少併發症、提高治療效果,還在進一步的經驗積累中。從目前的臨床結果來看,還是比較樂觀,但要嚴格掌握指證。

  3、哪些病人適合抗凝治療,哪些不適合?

  答:抗凝治療是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首選治療,其作用在於防止血栓繼續蔓延或形成新的血栓,給側枝迴圈的開放緩解症狀爭取條件。大多數人群都可以採取抗凝治療,但有以下情況的病人不適合抗凝治療:

  1、使用抗凝藥物有禁忌或過敏者;

  2、活動性內出血,包括嚴重的顱內、胃腸和泌尿道出血者;

  3、最近有腦血管意外史者;

  4、最近有嚴重的外傷者;

  5、最近接受過大手術者;

  6、嚴重的高血壓病者;

  7、肝腎功能嚴重不全者;

  8、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者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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