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中,著重介紹腎上腺皮質激素、抗膽碱葯、蛇根草製劑、抗結核藥物、合黴素及氯黴素、米帕林(阿的平)、溴製劑、巴比妥類中毒時的精神障礙。

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的病因

(一)發病原因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文獻報道精神障礙常發生於治療持續時間較短時,如數天之後或2個月內,曾有報告在第1次注射後即發病者,大多數作者認為精神癥狀的嚴重程度與治療總量及持續時間無關,而認為病前性格特點、既往精神病史和軀體功能狀態等個體差異是重要的因素。

2.抗膽碱葯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抗膽碱葯如阿托品、顛茄、東莨菪碱、山莨菪碱(Anisodamine)、654-2等,民間治療風濕熱、支氣管哮喘、關節病等用的洋金花(或稱風茄花、曼陀羅花)也屬於這類藥物。引起中毒的原因為多服或誤服。

3.蛇根草製劑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蛇根草素為無色結晶生物碱,有抑制交感神經的功能,臨床上用來治療高血壓和精神病。常用的利舍平(利血平)、降壓靈、復方降壓靈、復方降壓片、吲達帕胺(壽比山)等這些降壓藥中都含有蛇根草類生物碱。有人認為老年人、高血壓病、動脈硬化以及既往有過抑鬱狀態者易產生精神障礙。產生精神障礙的藥量各人不同,有人報告服用總量8mg(日量0.75mg)時,即可引起明顯的精神失常;但在治療精神病人時,總量雖達數百毫克(日量3~8mg),卻未引起中毒性的精神癥狀。

4.抗結核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在各種抗結核葯中:異菸肼、環絲氨酸及乙硫異煙胺(ethionamide)都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毒性反應和顯著的精神異常。異菸肼為常用的抗結核葯。國內外學者有認為中樞神經系統中毒癥狀的發生似與藥物劑量關係不大。也有人提出使用較大劑量或進行椎管內注射時較易發生精神癥狀。一般認為有癲癇、精神病、人格明顯不穩的、有遺傳素質、慢性酒精中毒與高齡動脈硬化者,用藥後易發生嚴重的精神神經系統併發症。

5.米帕林(阿的平)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米帕林一般用來治療瘧疾、阿米巴病、絛蟲病等。此葯吸收迅速,但排出較慢,約90%積存於組織中,故在停葯後仍會產生中毒。引起精神障礙只是毒性反應的一種。藥量因人而異,據報道一般在0.6~4.0g,注射較口服發生精神障礙為多,多數在服藥期間或停葯後1、2周內發病。

6.溴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溴製劑作為鎮靜葯物,應用較廣。近年來因抗焦慮藥物的增多,溴劑的應用減少,故溴中毒也較少見。溴的抑制作用是溴離子的作用,故臨床上多用單純的溴鹽類如溴化鈉。溴在胃中吸收很快,但由腎排出很慢,久用可引起蓄積現象。溴離子和氨離子在體內經常保持平衡,心、腎疾病患者長期食用少鹽或免鹽飲食時,溴更易積聚,中毒的可能性更大,因之在長期服用較大劑量的溴化物,特別是在飲食中氯化鈉含量不足或腎功能障礙時,更易發生溴中毒。據文獻報告,溴中毒和高級神經活動功能狀態及軀體健康狀況,如動脈硬化、更年期、年老體弱等有關。國外文獻報道6例溴中毒所致精神障礙,其中3例是位醫生家庭的成員,誤服溴化鈉(NaBr)為食鹽(NaCl),食用3個月而致全家中毒,醫生在嚴重的譫妄狀態中死去,他的妻子經歷了嚴重的譫妄後完全健康地出院,他的兒子發生了嚴重的類偏執狀態,但意識清楚,在數周內恢復了健康。由此病例可看出由於個體素質的不同、年齡及機體的反應也不同,所以3人經歷了不同的臨床相,結局也不同。

一般認為當血溴含量達100~150mg%以上,即可出現早期中毒現象。在血溴含量達到200mg%以上時,精神障礙則更為顯著。據張繼志(1958)在3年內近2000名精神病人中,精神癥狀均在服藥後5~9周內出現。診斷為溴中毒性精神病4例,血溴含量都在200mg%以上,其中一例高達500mg%。

7.巴比妥類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巴比妥類藥物被用於臨床為鎮靜及安眠藥物,應用已很廣泛。巴比妥有很多衍生物,其催眠作用的強弱、吸收排泄的快慢及毒性各有不同。由於誤服過量或其他原因造成服用過量而致中毒。

(二)發病機制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發病機制尚不明確。有人觀察到此種精神病的癥狀與Cushing病引起的相類似。因此,認為服用皮質激素可引起機體內過量,致使腦功能改變而發生精神障礙。也有人認為與皮質激素引起電解質障礙或代謝障礙有關。根據實驗室資料,服用ACTH或可的松的病人,有的出現5~7次/s輕度慢波腦電活動,證明激素對大腦功能有一定影響。

2.蛇根草製劑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蛇根草素常用劑型利舍平,這類藥物可使中樞神經介質去甲腎上腺素、多巴胺和5-羥色胺含量下降。利舍平使中樞神經系統單胺類神經介質儲存能力減低,是產生抑鬱狀態的生化病理基礎。

3.抗結核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抗結核藥物中異菸肼引起精神癥狀,其直接原因是由於異菸肼引起B族維生素,特別是菸草酸和維生素B6缺乏所致。多數學者曾認為該過程是「競爭抑制」的結果。因為異菸肼在化學結構上與菸草酸相似,而菸草酸是構成體內輔酶Ⅰ及Ⅱ的原料。因此,異菸肼在體內與菸草酸互相競爭。當異菸肼量增加,菸草酸量減少時,異菸肼就抑制菸草酸;並代替之而成為輔酶Ⅰ及Ⅱ的構成部分。這種輔酶Ⅰ及Ⅱ並不是真正的輔酶,不能輔助細胞完成氧化還原反應,因此便產生了菸草酸缺乏症,如陪拉格拉病、神經炎、精神病等。同時,也抑制菸草酸在體內完成細胞新陳代謝所必需的輔酶而引起精神癥狀。維生素B6的化學結構也與異菸肼相似,同樣也產生了競爭性抑制。異菸肼抑制了維生素B6在體內正常代謝作用,引起6缺乏症 target=_blank>維生素B6缺乏症,因而引起精神癥狀。另外有學者認為,與藥物的單胺氧化酶抑制作用造成兒茶酚胺代謝障礙有關。

環絲氨酸臨床常用於對抗結核葯有耐藥性的結核病人。有人認為由於環絲氨酸藥物能強烈分解出結核菌素所致,因用一定量葯後,病人皮膚結核反應呈極強陽性。有人認為是過敏反應。也有人認為是藥物毒性所致。有人報告用環絲氨酸每天1g,有毒性反應佔44%,若每天用0.5g為15%。毒性反應出現大都在用藥後10~12天,也有報告在34天以內者。引起毒性的機制尚不肯定。

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的癥狀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腎上腺皮質激素所致的精神障礙臨床上並不多見,病人服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後一般起病較急,病程較短,主要臨床表現為:

(1)精神癥狀:

①情感障礙,是較突出的癥狀,如欣快、易激惹、緊張、情緒不穩等。病人主動敘述病理體驗,情感反應鮮明,表現為輕躁狂狀態。許多作者認為欣快是由於皮質激素直接作用的結果,也是本病的特徵之一。臨床表現抑鬱狀態者較少。

②意識障礙,表現為輕度的意識障礙,病人對時間定向力不完整,對外界反應遲鈍,有豐富的幻覺。有的病人在出現精神癥狀當時未發現意識障礙,待病情好轉後有部分遺忘。

③妄想狀態或幻覺妄想狀態,多為片斷的妄想,內容多為迫害性質。有的病人並出現幻覺,以幻視為常見,如看見身上、床上有許多蟲子。有的有幻觸,如感到有人刺他的身體,吸他的血,表現恐懼不安。

④興奮狀態,病人可表現為言語興奮,內容零亂,吵鬧不安,恐懼或激怒等。

以上精神癥狀的特點其一,癥狀波動性大。如有的病人很快出現關係妄想及被害妄想,情緒激動,常有自傷行為,自知力喪失,數天之內癥狀可多次起伏,自知力時而恢復,時而喪失;其二,癥狀易變換。如病人由妄想狀態轉變為思維遲鈍,繼之又表現欣快。有的病人開始由片斷關係妄想轉變為反應遲鈍,繼之又表現豐富的幻覺妄想狀態,並伴有言語興奮。癥狀轉變較迅速、突然,可與精神分裂症相鑒別。

(2)軀體癥狀:可見滿月臉,毛髮增多,皮膚紫紋及向心性肥胖等。

2.抗膽碱葯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意識障礙最多見,可為嗜睡、譫妄、昏迷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出現錯覺、幻覺,如認錯人,看到內容鮮明生動的物體。由於這類藥物引起交感神經興奮,副交感神經抑制,表現為抑制分泌、口乾、口渴、瞳孔散大、視物模糊、頭痛,顏面潮紅、呼吸脈搏加速、血壓升高及發熱等,嚴重者可有抽風、昏迷。

3.蛇根草製劑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臨床表現

(1)精神癥狀:主要是焦慮抑鬱狀態。病人情緒低沉、愁眉苦臉、焦慮不安、動作減少。有的煩躁、恐懼;有的自責自罪,甚至企圖自殺。多數病人意識清楚。

(2)軀體癥狀:病人自覺頭痛、頭暈、疲乏無力,個別病人可出現腹瀉、血管神經性水腫。

4.抗結核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異菸肼中毒:

①精神癥狀:

A.意識障礙:較多見。以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為主,可為輕度意識模糊、混濁、譫妄以至昏迷。並伴有豐富而恐怖性的幻覺,如看到毒蛇、猛獸、死人的形象;聽到威脅或污衊性的幻聽,病人因之恐懼不安。

B.幻覺妄想狀態:病人意識清楚,有明顯幻聽,自罪妄想和被害妄想。

C.柯薩可夫綜合征:出現記憶減退、虛構症、定向障礙,並有判斷錯誤。

D.木僵狀態、躁狂狀態、抑鬱狀態及腦衰弱狀態。

②神經系癥狀及體征:

A.周圍神經:可出現以感覺障礙為主的周圍神經改變。常表現在肢體末端,如過敏、麻木、足底燒灼感、感覺異常等。膝腱反射減退或消失。嚴重者則有肌麻痹、震顫以至肌萎縮。

B.癲癇發作多為大發作。

C.自主神經功能障礙:有口乾、便秘、陽痿、排尿困難及皮膚變色、營養、溫度與發汗等障礙。

③維生素缺乏性皮炎、舌炎及毛細血管脆性增加,白細胞減少等。

(2)環絲氨酸中毒:

①精神癥狀:

A.腦衰弱綜合征,如記憶力減退,注意力不集中,失眠,眼花,頭暈。

B.意識障礙,可出現嗜睡。意識模糊,譫妄。

C.妄想狀態,病人出現多疑,自罪及被害妄想。

D.躁狂狀態,病人表現比較興奮,特別以性功能亢進明顯。

②神經系癥狀及體征:手指出現抽搦,痙攣等。檢查時腱反射亢進。

5.合黴素及氯黴素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近年來由合黴素中毒引起的精神癥狀較少見,由氯黴素引起的中毒有時還可見到。

(1)精神癥狀:一般發病較急劇。常見以下幾種:

①腦衰弱綜合征:早期病人可有頭昏、失眠、心煩、情緒易激動、恐懼、焦慮等。

②幻覺狀態:多在病情加重時出現,幻視較常見,如看到地上有形象鮮明的小動物或昆蟲類東西在身上等處爬行,或看到內容較恐怖的景象。

③類躁狂狀態:病人活動增多,較興奮。

④意識障礙:嚴重時可產生譫妄、昏迷。

(2)神經系癥狀及體征:可見舌、唇、手指震顫。

6.米帕林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精神癥狀:發生較急,常見下述表現:

①腦衰弱綜合征:有的病人可有一些先驅癥狀如頭痛、易倦、失眠及情緒不穩等。

②類躁狂狀態:為癥狀明顯時最多見的特徵性癥狀。多數病人在意識清楚下言語增多,內容連貫,並與環境相關聯,情緒增高,動作增多,好管閑事,干涉別人的舉動或無故爭吵,有時可有躁動、毀物等。與躁鬱症的躁狂狀態相似。不同的是言語量增多,但內容並不豐富,聯想並不迅速,有時自言自語,且常有倦容,和病人接觸時間較長時可發現有煩躁情緒。以上言語、動作、情緒增高三者的配合并不緊密,並且可有間歇期,此時癥狀可緩解數十分鐘到數小時,而在病的早期最明顯。

③類抑鬱狀態:有時病人表現動作少,情緒低沉不語。

④意識障礙:可有輕重不等的意識障礙,嚴重時出現譫妄、昏迷。

⑤精神分裂症樣癥狀:有幻覺、妄想,內容多不固定。

(2)軀體包括神經系癥狀及體征:可有頭痛、頭暈;皮膚發黃但鞏膜沒有黃染;脈搏加快;可伴有發熱和肝脾腫大。可有白細胞增高,尿中可測出米帕林。

7.溴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精神癥狀:

①腦衰弱綜合征:當早期中毒較輕時,常出現頭暈、失眠、多噩夢、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減退、易疲勞無力、理解遲鈍、視物模糊、消化不良、皮膚乾燥及陽痿等。

②意識障礙:中毒較重時,出現意識模糊。嚴重時出現譫妄狀態或昏迷。

③幻覺妄想狀態:多為不固定的妄想,以被害妄想為主,多與幻覺有密切關係。幻覺以幻聽及幻視為多見。

④曾有人報告有類躁狂抑鬱性精神病者。

(2)神經系癥狀及體征:可出現舌、唇、手等震顫,口齒不清,共濟失調,步態不穩,腱反射亢進,瞳孔散大,對光反應減弱等。

此外,前額、面部和胸背部出現皮疹,特別是痤瘡樣皮疹,唾液腺腫大,呼氣中有甜臭味,舌有黃褐色厚苔,便秘,或小便瀦留,血及尿中含溴量增高。

8.巴比妥類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精神癥狀:急性中毒多為誤服或用以自殺引起,主要表現為意識障礙,由混濁可達昏迷,如不及時搶救即可死亡。較大量連續服用積累中毒而引起精神障礙,如在藥物睡眠療法過程中,常可出現明顯的精神癥狀。中毒較輕時,多見興奮性增高,言語增多,動作增多,出現共濟失調,口齒不清,表情欣快,類似醉酒時的「酩酊狀態」。較重時可以意識模糊,並出現錯覺、幻覺(幻聽、幻視、幻觸),嚴重時可引起中毒性譫妄以至達到昏迷。

(2)神經系癥狀及體征:常可出現眼球震顫,手唇等震顫,肌張力減低,腱反射減低或消失等。尿中巴比妥酸鹽測定陽性。

所有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的診斷,首先必須有相關藥物使用史。其次有與該藥物使用的時間、劑量有關的精神癥狀的產生。具體如下: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精神障礙

(1)有確切的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史,並可確定精神障礙由此引起。

(2)出現軀體或心理癥狀,如中毒、精神病性癥狀、情感障礙、神經症樣癥狀、智能障礙、遺忘綜合征,以及人格改變。

(3)社會功能受損或喪失。

2.抗膽碱葯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應用抗膽碱葯後出現精神障礙,並可確定精神障礙由此引起,可確定診斷。

3.蛇根草製劑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利舍平中毒因缺乏突出的特異性中毒體征,故診斷時應注意服藥情況,既往有無精神病史等。

4.合黴素及氯黴素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應用合黴素及氯黴素後出現精神障礙,並可確定精神障礙由此引起,可確定診斷。

5.米帕林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過量應用米帕林後出現精神障礙,並可確定精神障礙由此引起,可確定診斷。

6.溴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過量應用溴劑後出現精神障礙,並可確定精神障礙由此引起,可確定診斷。

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的診斷

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的檢查化驗

根據不同的藥物引起的精神癥狀,可在病人血液、尿液中見到該藥物陽性檢出結果。

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的鑒別診斷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精神障礙 根據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精神癥狀的特點癥狀波動性大和癥狀易變換可與精神分裂症相鑒別。

2.蛇根草製劑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應與躁鬱症、反應性精神病和更年期憂鬱症相鑒別。

3.抗結核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均是在應用抗結核藥物:異菸肼、環絲氨酸後出現精神障礙,並可確定精神障礙由此引起,可確定診斷。

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的預防和治療方法

(一)治療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精神障礙

(1)逐漸減葯或停葯或改換他種激素。如因軀體疾病不能停用激素,可繼續小量使用,或同時配合抗精神病藥物治療。

(2)對精神癥狀可根據不同情況給地西泮(安定)2.5~5mg,奮乃靜2~4mg,氯丙嗪25~50mg,3次/d。

2.抗膽碱葯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本類藥物應防濫用,治療用藥時劑量不宜過大。對野生藥物應加強管理,普及藥物知識,防止誤食。

(2)急性中毒可按內科急救原則處理,可給予洗胃、輸液,服用維生素等。

(3)在深度昏迷時,可用拮抗藥毒扁豆碱:2mg加入25%葡萄糖溶液中緩慢靜脈注射,15min後可再重複使用。因為葯在體內分解甚快,待癥狀消失後,仍應每小時靜脈注射1mg或口服2mg,連用3h。或給以毛果芸香碱或新斯的明皮下注射。但這些藥物不易透過血腦屏障,對中樞神經作用不明顯。

(4)對精神癥狀可給以抗焦慮藥物如地西泮(安定)、氯氮卓(利眠寧)以及巴比妥類葯,不宜用抗精神病藥物。

3.蛇根草製劑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一般停葯2周左右癥狀即可消失,故無須特殊治療。如出現抑鬱狀態時,應注意病人的安全,以免發生自殺等意外行為。

4.抗結核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異煙肼中毒:

①停服異煙肼,改用其他抗結核葯。

②給大量B族維生素:煙酸(菸草酸)或菸醯胺100~200mg,3次/d,口服、或肌內。靜脈注射。維生素B6 10~20mg,3次/d,口服,或50~100mg,1次/d,肌注或靜注。以及維生素C等。

③精神藥物治療,可給以抗焦慮葯,必要時可給以氯丙嗪等。

(2)環絲氨酸中毒:一般無須特殊治療,停葯後能自行恢復。

5.合黴素及氯黴素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停葯後一般病人精神癥狀即消失,必要時可輸液以加速藥物的排泄。對精神癥狀必要時可給鎮靜葯或抗精神病藥物。

6.米帕林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在病情較急或中毒初期,主要補充液體及大量維生素B1及煙酸(菸草酸)等,也可給烏洛托品以解毒並保護肝臟。

(2)控制精神癥狀:對於較興奮的病人,可用氯丙嗪25~50mg;奮乃靜5~10mg或地西泮(安定)10mg,肌內注射,1~2次/d,也可給口服藥。一般癥狀在數周內逐漸消失。對急性期過後精神癥狀仍未消失的,可給予胰島素低血糖治療或用氯丙嗪繼續治療。

7.溴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首先應立即停止服藥。採用一般解毒處理如輸液,增加入量。給以氯化物如氯化鈉,以加速溴離子的排泄,用量可逐漸增加,由每天3g漸增到9g。如突然用量過大,可使血溴含量突然升高,腎臟不能立即排出,可使精神狀態暫時加劇。在限制鈉輸入的病人中,可用氯化銨代替。給以維生素B1 30mg/d,B6 30~60mg/d。有人認為,溴中毒時對輔酶Ⅰ和Ⅱ有抑制或破壞作用,而煙酸(菸草酸)又是形成輔酶所必需者,故可給煙酸(菸草酸)300~600mg/d。

對精神癥狀,可給以氯丙嗪每天100~200mg,或奮乃靜每天4~8mg,如癥狀持續不愈,可用胰島素低血糖治療。當胰島素治療時出汗增多,有利於溴的排出。

8.巴比妥類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應加強藥物管理。慢性中毒多在停葯後精神癥狀即消失。急性中毒除洗胃外,可給以貝美格(美解眠)50mg於5%葡萄糖溶液內靜脈滴入,也可靜脈注射,每隔3~5min注射50mg至病情改善。或注射戊四氮、咖啡因、印防己毒素等。並可輸液加速藥物排泄。

(二)預後

一般情況下停止或減量中毒藥物後。精神癥狀隨之緩解。但中毒癥狀較重,伴有昏迷者,預後較差。

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的護理

本類藥物應防濫用,加強藥品管理,在治療用藥時,注意劑量不宜太大,防止過量。注意防止醫源性濫用。同時要普及藥物知識,防止誤食。

1.巴比妥類中毒

(1)應嚴格掌握劑量,如需靜脈推注給葯一次用量不宜過大,速度不宜過快。

(2)成人及兒童長期服用本類藥物時,應注意該類藥物所產生的蓄積中毒現象。

(3)有肝、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最好不用本類藥品;如有必要,亦宜減量慎用。

(4)對精神病患者,不要讓其自己服藥;家屬或醫護人員按每次用量給予,看其服下。在精神抑鬱時,對巴比妥類敏感,用量應減少。

(5)本類藥物與其他中樞抑製藥同用,劑量亦應減少。

(6)飲酒後,特別是酒精中毒的人禁用本類藥品。

2.苯妥英鈉

(1)長期應用苯妥英鈉,必須按規定劑量用藥,必要時和其他抗癲癇藥物交替使用,但必須注意,如始給用苯妥英鈉時,若突然撤去苯巴比妥,癲癇發作可能更加頻繁;必須待苯妥英鈉在腦內形成適當濃度後,再逐漸消除苯巴比妥。

(2)開始用量不可過大,劑量增加不可太快,靜注速度亦需緩慢。

(3)應用過程中,如有較重要的副作用出現,可減少劑量,若不能控制癲癇發作,在數天後再逐漸增加劑量,中毒反應不一定重新出現。

(4)肝臟病,對本葯敏感病人等,都必須慎用。

(5)哌甲酯(利他林),大劑量阿司匹林等可增強苯妥英鈉作用,同用時,後者劑量應酌減。

3.水合氯醛

(1)用藥應按規定劑量。

(2)某些長期需應用鎮靜或催眠葯物的病人最好與其他鎮靜葯物交替作用。

(3)酒精和水合氯醛有協同作用。不可同時應用。

(4)應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時,可增加水合氯醛作用,故同時後者劑量應酌情減少。

(5)同時口服抗凝葯時,須注意水合氯醛有減弱抗凝作用。

4.氯丙嗪預防

(1)掌握適應證,切勿濫用。

(2)對精神病人應用此類藥物,故囑其家屬掌握。

(3)長期應用,須密切觀察並定期檢查血液。

(4)應用本藥物時,須平卧數小時以上,並注意下列各項:①本類藥品如與全身麻醉(包括酒精)、抗膽碱能葯如阿托品等,解熱鎮痛葯,降壓藥,抗震顫葯如左旋多巴等聯用須慎重,並應控制劑量。②在用胰島素、苯乙雙胍(降糖靈)、磺醯脲類時勿同時使用此類藥物,因有可能引起黃疸及肝功能異常。③本類藥物慎與哌嗪(驅蛔靈)同時使用,因可能出現錐外系癥狀。④因本類藥物引起的低血壓,禁用腎上腺素、美芬丁胺(恢壓敏)作為升壓葯。

5.安定中毒 安定的化學名稱為苯甲二氮卓:

(1)嚴格掌握適應證,劑量和持續時間用藥時間。

(2)嬰兒、有青光眼病史及重症肌無力患者忌用。

(3)本品能增強氯丙嗪和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如帕吉林)的作用,故不宜合用。

參看

  • 急救科疾病

注:僅供參考,身體疾病請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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