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經通常是生理性月經永久性終止,或是乳腺癌治療引起的卵巢合成雌激素的功能永久性喪失。絕經標準如下:
雙側卵巢切除術後;
年齡≥60歲;
年齡<60歲,且在沒有化療和服用三苯氧胺、託瑞米芬和卵巢功能抑制治療的情況下停經1年以上,同時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絕經後的範圍;而正在服用三苯氧胺、託瑞米芬,年齡<60歲的停經患者,必須連續檢測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絕經後的範圍。
另外,還需要注意:
正在接受LH-RH激動劑或拮抗劑治療的婦女無法判斷是否絕經。
輔助化療前沒有絕經的婦女,停經不能作為判斷絕經的依據,因為患者在化療後雖然會停止排卵或無月經,但卵巢功能仍可能正常或有恢復可能。
對於化療引起停經的婦女,如果考慮採用芳香化酶抑制劑作為內分泌治療,則需要考慮有效地卵巢抑制(雙側卵巢完整切除或藥物抑制),或者連續多次監測 FSH/或雌二醇水平已確認患者處於絕經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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