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經是一種正常的女性生理現象,但是不同的專業書籍上對絕經的定義卻有著很大的差異,從月經停止後1年到2年,甚至5年,讓臨床醫生和患者無所適從,因為有些藥物的適應症只對絕經後女性適用,如乳腺癌內分泌治療中的來曲唑、瑞寧得等。
絕經一般是指月經永久性終止,也用於描述乳腺癌治療過程中卵巢合成的雌激素持續性減少。關於絕經有幾條明確的定義:
1、雙側卵巢切除術後;
2、年齡》60歲;
3、年齡<60歲,停經》12個月,沒有接受化療、他莫昔芬、託瑞米芬或抑制卵巢功能治療,且FSH及雌二醇水平在絕經後的範圍內;
4、年齡<60歲,正在服用他莫昔芬或託瑞米芬,FSH及雌二醇水平應在絕經後範圍內;
5、正在接受LH-RH激動劑或拮抗劑治療的患者無法判定是否絕經;
6、正在接受輔助化療的絕經前婦女,停經不能作為 判斷絕經的依據;
7、因為儘管患者化療後停止排卵或出現停經,但卵巢功能仍可能正常或有恢復可能。對於化療引起停經的婦女,如果考慮以芳香話酶抑制劑作為內分泌治療,則需要進行卵巢切除或連續多次檢測FSH和/或雌二醇水平以確保患者處於絕經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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