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面板科 主任醫師 李喬

  1、皮炎急性期不宜做斑貼試驗,病人應在皮炎完全消退兩週後做斑貼試驗。

  2、如發生強烈反應,可隨時去掉身體上的斑貼試物。

  3、病人受試前兩週及受試期間不要內服皮質類固醇激素(強的鬆15mg/日即可抑制斑貼試驗反應),試驗前兩天及受試期間停用抗組織胺類藥物。

  4、斑試期間不宜洗澡、飲酒及搔抓斑貼部位。

  5、應保持斑試物在面板上48小時,儘量不要過早地去除斑試物,試驗部位要有標記,交代貼上一定要密閉,以避免出現假陽性結果。必要時,(如高度懷疑對該變應原過敏而72小時呈陽性者),在斑貼試驗後72小時進行第二次觀察,在斑貼後第7天進行第三次觀察或重複試驗。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