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兒科 副主任醫師 叢豔華

  (一)速發變態反應的檢查~點刺試驗
  1、急性期不應進行點刺試驗檢測過敏源,易出現假陽性結果。
  2、服藥期間避免進行過敏源檢查,易出現假陰性結果。一般是抗組胺藥物停藥3天及以上(也有認為短效和中效72小時,長效如阿司咪唑需要3周以上。)激素類藥物停藥1周及以上為最佳(也有認為無影響的)。
  3、過敏源檢查未發現過敏物質並不能排除患者有過敏物。
  4、過敏源檢測陽性的致敏物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5、過敏反應有速髮型和遲髮型,因此檢測過敏源時最好觀察結果的時間延長一些,以防止遲髮型過敏反應。
  6、面板劃痕症陽性不宜
  7、可從1歲起,通常從4~5歲起才開始。此外,孕期不宜。
  8、接受β阻滯劑和ACE抑制劑治療的不宜。
  (二)遲發變態反應的檢查~斑貼試驗
  1、接觸性皮炎急性期的患者不適宜做, 接觸性皮炎急性期的患者,如面板嚴重紅腫,出現水皰、大皰,不適於做斑貼試驗。
  2、如果患者正在進行抗過敏治療,需要停藥後檢測:口服糖皮質激素(如潑尼鬆、甲潑尼鬆、地塞米松或曲安西龍等)的患者需要停用2周;服用抗組胺藥的患者需要停藥3天。
  3、口服免疫抑制劑(包括雷公藤製劑等中藥)的患者也要停藥2周。
  4、對於使用光療、放射性治療等物理方法治療的患者,需要停止治療4周後再進行斑貼試驗。

  5、斑貼試驗期間,患者應避免出汗,防止日晒,如果貼敷位置過敏反應嚴重應及時去除,停止試驗。
  6、孕期,哺乳期,嬰兒期不宜。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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