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嬰幼兒家長應高度重視:
1、有遺傳病家族史。
2、早產(胎齡37周)、過期產(胎齡42周)。
3、低出生體重(出生體重2500克),巨大兒(出生體重>4300克)。
4、宮內、產時或產後發生過窒息。
5、黃疸過深或黃疸20天不退及因黃疸住院治療。
6、新生兒期曾患有中、重度感染性疾病;新生兒期28天體重增長不足250克。
7、母親患有代謝性疾病、傳染病、性病及各種中、重度妊娠合併症、先兆流產史。
8、生母有異常妊娠及分娩史:自然流產2次、圍產兒死亡、出生缺陷及腦癱兒、不孕症、或分娩年齡初產35歲,經產40歲。
9、生母孕早期患有病毒感染,服用過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接觸過放射線、可疑致畸物質及職業毒物和有吸菸(每天10支以上),吸毒、酗酒等不良習慣。
10、生母養育不良(呆、傻、盲、聾)。
11、無上述高危因素,但在查體中發現偏離正常發育的兒童。
如有上述危險因素的嬰兒家長,應定期帶寶寶到小兒神經科或神經康復科就診。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