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區肝病治療指南》,裡面提到關於停藥的概念,比如對於大三陽的乙肝患者,可能E抗原的血清學轉換以後,再治療一年就可以停藥,這個是不是屬於臨床治癒階段,可不可以這樣說?
關於抗病毒治療的療程,在05年中國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里面就描述的非常清楚了,無論是E抗原陽性還是陰性的病人,治療的基本療程是一年,如果在一年的時候E抗原陽性的病人,比方說出現了E抗原陰轉,出現E抗體,就是E抗原血清學轉換了,這個時候再進行治療一年,也就是兩年的時間,你就可以試著停藥,為什麼呢?因為E抗原血清學轉換以後再治療一年,大部分的病人停藥以後是穩定的,只有一小部分病人是復發的。
對於E抗原陰性的病人就不存在E抗原陰轉和血清學轉換這個指標了,這部分病人怎麼辦呢?治療的療程是一年,但是如果轉氨酶水平正常、HBV DNA水平是檢測不到的,治療一年半可以嘗試著停藥。所以說對E抗原陰性的病人來說,最基本的療程是30個月,兩年半的時間,這是一個最基本的療程。
對於E抗原陽性的病人來說,治療兩年E抗原血清學轉換的比例也不是很高,所以對於絕大部分病人來說療程要超過兩年,對於E抗原陰性的病人兩說療程更長一些。所以現在有的指南E抗原陰性的病人抗病毒治療因為沒有了E抗原陰轉和E抗原血清學轉換這個指標作為判斷,所以說他判斷的指標只能放在表面抗原上,表面抗原陰轉的比率又是非常非常低,所以說這個療程就是非常非常長。
關於究竟用口服的核苷酸類似物抗病毒對E抗原陰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有多長,學術界是存在一些爭論的,但是一個共識就是,要進行長期的抗病毒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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