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或者引產後多長時間可再孕”是臨床上司空見慣的問題,大多數大夫會不假思索地回答:“至少得避孕6個月!”其實,流產後不到一個月(月經尚未恢復)即再次懷孕的案例在臨床上並非鮮見,在流產後半年內懷孕的女性更多。對後者而言,懷孕後的取捨問題更是令人糾結,部分稍微有一點醫學常識的人甚至會反問: “醫生,半年時間我的子宮內膜恢復好了嗎?”
其實月經正常來潮就意味著子宮內膜已經修復好,那麼究竟多長時間可以再次懷孕呢?參閱文獻後基本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對於初次“生化妊娠”(尿液或血液檢查β-hCG檢查提示懷孕,但超聲沒有見到孕囊)的女性,建議當月就積極備孕。
孕周小於12周的早期流產,包括藥物流產及人工流產,初次自然流產或者胚胎早期停止發育,再次懷孕間隔3個月時間就足夠了。
對於妊娠20周以上流產或引產(或足月分娩)情況,建議兩次妊娠之間時間間隔在12-24個月。資料顯示下次妊娠時間間隔過短(小於6個月)或間隔過長(超過60個月),都存在對胎兒(新生兒)和母親不利的情況。
當然,對於發生兩次以上生化妊娠或者胚胎早期停止發育,複發性流產,死胎或者胎兒畸形者建議到生殖中心或者產科門診進一步檢查,弄清原因後在醫生指導下備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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