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一般建議剖腹產滿2年後再懷孕。但具體時間需根據剖腹產次數、傷口恢復情況、瘢痕子宮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後才能確定。
剖腹產手術對子宮是一個極大的損傷,子宮切口的癒合包括纖維瘢痕修復、瘢痕成熟以及瘢痕纖維化3個階段。整個癒合修復的時間大約需要2年,也就是剖腹產切口的最佳癒合時間是在術後的2年,此時是子宮瘢痕最結實的階段。如果剖腹產後懷孕時間過早,在子宮瘢痕沒有完全恢復好的情況下懷孕,有可能會造成子宮破裂,引起流產、早產、感染等併發症,甚至嚴重者威脅孕婦及胎兒生命。
因此,原則上建議剖腹產後2年在懷孕。在準備懷孕之前,先到醫院做超聲檢查,檢視子宮瘢痕的修復情況以及子宮厚度等,如果各項指標均無異常後再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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