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血管瘤要不要治療,什麼時候治療最好?
血管瘤到底要不要治療,或者是越早治療越好,還是可以晚一些治療,這個問題常常困擾著很多家長,雖然理論上或以前的教科書上是說血管瘤有自行消退的可能,但很多時候治病要根據實際情況,而不能照搬理論。血管瘤一般的治療實際經驗是,如果血管瘤確實比較輕微的,而且確實沒有繼續發展的,可以先密切觀察,部分比較輕微的血管瘤是有可能自己消退的。但如果血管瘤已經很大了,或者大得很快,那就要及早治療,畢竟血管瘤越小,越有可能自行消退,但如果血管瘤的面積已經很大了,或者擴大的速度已經很快了,那自行消退的機率就比較小了,而相反的繼續擴大的機率更大,所以這個時候最好就要及早治療了,雖然治療是有風險的,但如果血管瘤長得太快,不治療的風險比治療的風險大時,個人經驗還是治療好,因為很大的血管瘤,既然很難消退,以後遲早治療還是得治療的,到時就更難治了,而且治療的副作用,不是你早一個月治療和晚一個月治療會有區別的,你就算再等個一年治療,副作用也不會有什麼區別,反而是到時候血管瘤更大了,用的藥物要更多,副作用會更大的。
二、血管瘤要治療到什麼程度
治癒這個是這麼回事,不管你用什麼方法治療,只要你願意,多治療幾次,療程到了都是可以治癒的,治癒反而不是最難的,難的是要不要治癒,或者說有沒有必要非要治癒。我個人覺得血管瘤的治療要避免兩個極端,有時該治療的不治療,消極等著,總以為會自己消退,可能會耽誤治療時間,但反過來過度治療,也不一定都是好的。因為血管瘤的危害主要是血管瘤迅速擴大引起的區域性組織的破壞,所以當血管瘤大的很快時要治療,但當血管瘤控制住了,已經大部分消退了,就可以先緩緩治療,到時如果能自行消退就不要治療了,即使不能自行消退,拉長治療間隔時間,也可以減少治療的副作用,所以過度治療,也不一定都是好的,如何治療,什麼時候治療,治療到什麼程度,要權衡取捨,不能生搬硬套那些教科書或網路上的理論。
三、血管瘤的治療方法如何選擇
血管瘤的治療,最好是根據病情需要,辨證論治,對症的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該用什麼方法合適,就用什麼方法。尺有所長,寸有所短,沒有哪個方法是最好的,也沒有哪個方法是最不好的。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個全面的治療血管瘤的科室,最好是所有治療方法都有,或者至少大部分治療方法都有,可以客觀的根據病情來選擇治療方法,理論上,草莓狀血管瘤可以用鐳射,打針,吃藥,同位素,甚至手術,微創介入,超導介入等等所有的治療都有效。但實際上,有條件的,治療方法齊全而不單一的,綜合性醫院,比較受大多數科室所共同認可的,或者說多數醫院是建議用鐳射或打針治療,當然我個人的經驗是經常採用打針,鐳射聯合治療,以減少二者各自的副作用,提高療效。而一些特別嚴重的,或面積非常巨大的,那是要吃藥治療的。手術,微創介入,超導介入用來做血管畸形那是比較有針對性。
不管用什麼鐳射,其實大多數都不用治療到全部消退,控制住就可以了,剩餘的可以看看會不會自行消退,即使剩餘的不會自行消退,只要控制住了,不擴大了,以後時間隔久些再治療剩餘的部分,或者剩餘的改用外用藥物治療,肯定也是比過度治療好的。
如果是海綿狀血管瘤或不是很嚴重的混合型血管瘤,一般最常用的是區域性注射藥物治療。
如果是面積非常巨大的血管瘤,一般是要口服藥物治療的,常用的藥物有激素和心得安,激素副作用多,但一般不用住院觀察,心得安是比較新的治療方法,但要住院一週監測心率,而且主要對三個月以內的小孩效果比較好。
但如果不是血管瘤,而是大的血管畸形,如靜脈畸形,不是很嚴重的,一般也是用區域性注射藥物的方法治療,但一般是用5%魚肝油酸鈉,無水乙醇或聚桂醇這些藥比較合適,或者有的更嚴重的,可以做微創介入或手術治療,微創介入或手術用於血管畸形,那叫有的放矢,這時候用那是很有針對性的,但微創介入和手術都要全麻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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