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50年代以來由於抗精神病藥物廣泛應用,使精神分裂症的治療狀況大為改觀,這主要體現在治療效果的提高,療程縮短,大大提高了精神病人的社會適應能力。抗精神病藥物是目前治療精神分裂症的主要方法,同時也是其他輔助治療的基礎。藥物的出現,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疾病的程序,但未能從根本上去除病因。因此,此類藥物的作用性質也決定了治療的長期性,也就是說患者在充分治療一段時間後,還必須予以較長時間的維持與鞏固治療,以確保病情穩定,減少復發。
抗精神病藥物對精神分裂症的治療有明顯的效果,但這種治療是對症性的。因此在停藥後容易復發,且停藥時間越長,復發的可能性越大。有研究顯示,停藥4周,復發的可能有25%,停藥半年則為51%~75%,停藥1年則有73%~85.4%的復發。國外曾有人做過研究,對1018人不予維持治療,結果698人復發,複發率為65%,而2127例用了抗精神病藥鞏固治療,只有639人復發,複發率僅有30%。以上數字顯示,用藥維持與不用藥鞏固複發率至少有2倍的差異。可以這樣講,藥物維持有顯著的預防復發效果。在目前暫無法根治精神分裂症的前提下,為了更多的病人迴歸社會,走入豐富多彩的生活,重現往日的歡聲笑語,請聽從精神衛生事業工作者的衷心勸告:維持治療應該堅持。
也許有人也會問:為什麼社會上不少廣告宣傳稱能包治、根治精神病?為何有一些精神病任經過治療後不復發呢?長時間服藥會不會對身體有影響?等等一些問題。我們可以負責地說,所謂包治、根治精神病完全是一種欺騙性宣傳,他們治療達到的效果只不過是暫時的好轉,並不是真正的斷根。目前沒有任何科學的依據證實可以根治精神病。我們見到不少輕信者上當受騙後,均後悔不已。當然也不否認,經過正規治療後確實部分病人終身不會復發,這個比例約為20%左右。但這種復發,不是某種藥物或療法的結果,而是疾病本身決定的。至於長時間服藥對身體方面的影響,回答是肯定的,任何事情都要看到其主要方面,維持治療對患者的益處永遠大於副反應對身體的影響,況且,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恰當地掌握維持治療的劑量,既能有效的防止復發又能把藥物產生的副反應控制在最低限度。而且,最新上市的一些新藥副作用大大減少,有的新藥長期服用對大腦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正因為目前對是否復發的確切原因尚不明瞭,對精神病的治療手段有一定的侷限性,我們僅從其總的趨勢來講,維持治療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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