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的診斷是關係到正確治療的大問題,沒有準確、及時的診斷,就談不上治療。
正確的診斷來源於診斷依據,腫瘤的診斷依據可分為五級:
一、臨床診斷
一根據臨床症狀、體徵,參考疾病發展規律,在排除非腫瘤性疾病後所作出的推測診斷。一般不能作為治療依據。
二、手術診斷
經手術或各種內鏡檢查,僅以肉眼看到的腫物而作出的診斷,未經病理學證實。
三、理化診斷
在臨床上符合癌症表現,並有理化檢查陽性結果支援,如 X線、B超、CT和 MRI核磁共振檢查,或癌胚抗原、甲胎蛋白測定等。
四、細胞病理學診斷
根據各種脫落細胞、穿刺細胞檢查而作出的診斷。
五、組織病理學診斷
各種癌症經粗針穿刺、鉗取、切取、切除後,製成病理切片後的診斷。
在這五級中,其診斷的可靠性依次增加,以第五級最理想,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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