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患者在手術結束後,感覺很好,儘管出院時醫生反覆告知複查和鍛鍊事宜,但很多病人並不理解醫生醫囑的重要性,按時隨訪當成了耳旁風,到出了問題了才想起來複查,可惜悔之晚矣。
骨折手術成功,並不代表治療的結束。所謂“七分靠醫,三分靠養”,此處的“養”,可理解為術後的營養的攝入、肢體的功能康復、鍛鍊等。術後的康復、鍛鍊很多人不重視。在醫院完成了開放復位內固定術,或復位、外固定術後,病情穩定,患者一般4-7天就出院了,出院後,有些患者由於距離醫院較遠,來往不方便,不能按時隨訪,按照自己的想象或其他患者的所謂“經驗”進行鍛鍊康復。由於方法不正確,很多患者遺留了很多併發症,自己受罪,醫生惱火。常見的問題是:關節僵硬,不能活動,其中肘關節僵直於伸直位時,不能梳頭、不能吃飯,後果嚴重。
上肢骨折,包括:肩胛骨骨折、鎖骨骨折、肱骨骨折(含肱骨近端、肱骨幹和肱骨髁部骨折)、尺橈骨骨折、腕骨骨折和手部骨折等。
術後的鍛鍊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肌肉的收縮鍛鍊
術後早期(1周以內),由於傷口疼痛,關節的活動困難,此時,患者應加強上肢肌肉組織在不活動關節情況下的收縮鍛鍊。這種收縮鍛鍊可防止肌肉組織廢用性萎縮,促進肌肉組織血液迴圈,預防水腫形成和促進水腫的消退,防止血栓形成。術後中、後期(術後1周以後),應開始進行除了固定的關節、或醫生交代不能活動的關節以外所有能活動關節的伸、屈鍛鍊,這種肌肉收縮帶動的關節的活動使肌肉組織的活動效率大大提高,促進血液迴圈和預防水腫的效果更強。
肌肉收縮鍛鍊的頻率:每次10-20分鐘,每天活動的次數不限,以不疲勞為主。
2、關節的功能鍛鍊
肌肉的收縮鍛鍊是維持肌肉的動力,而關節的功能是完成上肢精細動作的樞紐。如果由於術後怕疼,造成關節長期不活動而僵硬,後果嚴重,肢體就成了沒有用處的廢用肢體。術後早期(一週以內),在口服止痛藥物,或有康復科醫生指導的情況下,經手術醫生同意,應儘量早期進行未手術固定關節的伸、屈功能鍛鍊。如肱骨幹骨折,術後應儘早進行肩關節和肘關節的伸、屈功能鍛鍊;對於距離手術較遠部位的關節,比如腕關節和手部的小關節,術後麻醉失效後即可立即進行活動。術後1周後,骨折臨近部位的關節應儘量開始進行伸屈功能鍛鍊。鍛鍊方法:關節伸屈活動時,每次活動應伸、屈到自己能做到的最大範圍,而不是在很小的範圍內反覆多次的活動,這種小範圍內反覆的活動是沒有意義的。每次活動鍛鍊均應該使活動範圍有所增加。每天鍛鍊的頻率:每次20-30分鐘,每天不少於3-6次。
及時到醫院進行隨訪
無論患者自己在家自行鍛鍊效果如何,畢竟不是專業人士,無法保證鍛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些患者還有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而發生各種不良併發症,嚴重的可能會危及患者的肢體功能甚至生命。因此,術後按照醫囑及時到醫院複查,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安全的鍛鍊、及時發現不良反應或併發症,儘早進行及時的處理非常重要,不可忽視。畢竟,亡羊補牢,猶未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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