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
指出生體重和(或)身長低於同胎齡正常參考值-2SD或第3百分位的新生兒。
發生率:人類胎兒中3%~10%,中國7、5%。
二、病因:
母親因素:如母親在懷孕期間感染疾病;得慢性疾病(高血壓、貧血);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吸菸、酗酒和吸毒等);妊娠期營養不良;其他:受母親年齡、身高、體重和種族等因素影響。
胎盤因素:胎盤功能不全、梗死、胎盤早剝、血管畸形。
胎兒因素:染色體或其他遺傳缺陷疾病(Fanconi綜合症、Bloom綜合症、Down綜合症和Turner綜合症等);先天性畸形、宮內病毒或細菌感染、多胎等。
三、臨床特症:
追趕生長與矮身材
胎兒期至生後早期(1歲以內)小兒生長,主要受營養物質-胰島素-胰島素樣生長因子代謝軸調控;1歲至1歲半後幼兒生長,受生長激素/胰島素樣生長因子軸(GH/IGF)調控,SGA的追趕生長主要受GH/IGF-I軸調控;大部分SGA兒童(約85%)有出生後自發性追趕生長;追趕生長於出生後立即月開始,6個月內達到最大;通常在2歲時大部分身高達到正常;而有10%左右的SGA兒童不顯示追趕性生長,導致兒童期和成年後身高低於正常均值的-2SD;SGA導致的矮身材佔成人矮身材20%。
智力及心理異常
SGA兒童一般較矮小而瘦,面部突起,小頜,手腳及骨盆均小,手腳與身長之比相對較大;可有動作笨拙,智力落後和骨齡落後,認知障礙(如學習及工作成績差);社會心理功能障礙(如有缺乏自信,自我知覺差,社交憂慮,行為問題等)。
四、治療:
1970年最早開始用生長激素治療SGA;美國FDA與2001年7月批准SGA是生長激素適應症之一;歐洲EMEA與2003年3月批准;重組人生長激素(rhGH)用於2歲時未能實現追趕生長的SGA矮小兒童的長期治療。
五、重組人生長激素(rhGH)目的:
初級目標:促進青春期前線性生長,使身高在兒童早期正常化。
二級目標:兒童晚期(青春期)保持正常身高。
終級目標:達到正常成人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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