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治療有三大原則,即復位、固定和功能鍛鍊治療。
1、復位
是將移位的骨折段恢復正常或近乎正常的解剖關係,重建骨的支架作用。它是治療骨折的首要步驟,也是骨折固定和康復治療的基礎。早期正確的復位,是骨折癒合過程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
2、固定
即將骨折維持在復位後的位置,使其在良好對位情況下達到牢固癒合,是骨折癒合的關鍵。
3、康復治療
是在不影響固定的情況下,儘快地恢復患肢肌、肌腱、韌帶、關節囊等軟組織的舒縮活動。早期合理的功能鍛鍊,可促進患肢血液迴圈,消除腫脹;減少肌萎縮、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骨質疏鬆、關節僵硬和促進骨折癒合,是恢復患肢功能的重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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