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E 患者妊娠的禁忌證:
過去 6 個月內嚴重的 SLE 復發,如活動性狼瘡性腎炎等;
雖接受治療但有嚴重先兆子癇或 HELLP 綜合徵;
嚴重肺動脈高壓(預計肺動脈收縮壓 >50mmHg 或出現症狀);
嚴重限制性肺疾病(用力肺活量<1l);< p="">
慢性腎衰竭(血肌酐 >247.8umol/L)。貴陽中醫二附院風溼免疫科馬武開
妊娠前及妊娠期患者激素的應用;
妊娠前無重要臟器損害,病情穩定 1 年或 1 年以上,細胞毒免疫抑制劑停藥半年,激素僅用潑尼鬆≤10mg/d 維持時不影響妊娠。
妊娠期間應慎用激素,應用最低有效劑量,最好潑尼鬆<20mg/d。
如出現病情活動時,重度危及生命則需立即終止妊娠。
如病情評估後仍可繼續妊娠,則酌情加大激素劑量(潑尼鬆≤30mg/d),建議使用潑尼鬆、潑尼鬆龍、甲潑尼龍,不推薦使用地塞米松和倍他米鬆。
妊娠 3 個月內使用激素可能增加胎兒脣顎裂風險,因此不推薦妊娠 3 個月內使用中高劑量激素。
長期使用激素進行治療的患者在分娩時應使用應激劑量。
疾病復發時可考慮靜脈滴注甲潑尼龍衝擊治療。
妊娠後期,為促進胎肺成熟,可選用地塞米松。
哺乳期,潑尼鬆 20-30 mg/d 時相對安全,建議服用激素後 4h 以上再哺乳。補充鈣和維生素 D 至哺乳期結束。
胎兒狼瘡綜合徵中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的處理:胎兒狼瘡綜合徵最常見的心臟表現為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其發病率和病死率較高。氟化激素(地塞米松和倍他米鬆)經胎盤給藥能改善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胎兒的生存率,但這些藥物也帶來更高的宮內生長遲緩和早產風險。
預防抗磷脂抗體引發的病態妊娠:約 1/4-1/2 的 SLE 患者體記憶體在抗磷脂抗體,暴露於抗磷脂抗體的 SLE 患者妊娠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病態妊娠的風險增加。抗凝治療是最主要的預防手段,激素與阿司匹林聯用可降低病態妊娠風險,但要考慮母體併發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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