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性貪食的診斷標準: 是一種進食障礙,特徵為反覆發作和不可抗拒的攝食慾望,及暴食行為,病人有擔心發胖的恐懼心理,常採取引吐、導瀉、禁食等方法以消除暴食引起發胖的極端措施。可與神經性厭食交替出現,兩者具有相似的病理心理機制,及性別、年齡分佈。多數病人是神經性厭食的延續者,發病年齡較神經性厭食晚。本症並非神經系統器質性病變所致的暴食,也不是癲癇、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礙繼發的暴食。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精神科李春波
【診斷標準】
(1)存在一種持續的難以控制的進食和渴求食物的優勢觀念,並且病人屈從於短時間內攝入大量食物的貪食發作;
(2)至少用下列一種方法抵消食物的發胖作用:①自我誘發嘔吐;②濫用瀉藥;③間歇禁食;④使用厭食劑、甲狀腺素類製劑或利尿劑。如果是糖尿病人,可能會放棄胰島素治療;
(3)常有病理性怕胖;
(4)常有神經性厭食既往史,二者間隔數月至數年不等;
(5)發作性暴食至少每週2次,持續3個月;
(6)排除神經系統器質性病變所致的暴食,及癲癇、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礙繼發的暴食。
【說明】有時本症可繼發於抑鬱症,導致診斷困難或在必要時需並列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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