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許多病人經過抗抑鬱治療後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殘留症狀,不管是在那些對抗抑鬱藥有部分反應的,還是按現行的評定標準有效或臨床痊癒的病人。殘留症狀的出現對預後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包括復發、復燃、工作能力的損害以及悲觀的情緒。在現行的評定標準中,當HAMD17項的評分 Q 7分時我們就認為已達臨床痊癒。然而大多數的資料沒有告訴我們殘留的在R7分時到底包含著什麼。什麼是殘留症狀?還需要多少時間的治療和那些治療這些殘留的症狀能消失?殘留的症狀和抗抑鬱藥的不良反應有什麼聯絡?和復發、復燃之間的關係如何?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精神科王飈
抗抑鬱治療後的殘留症狀
PAVKEL[1]在一縱向的研究中發現, 64例重性抑鬱的病人中75%對治療有部分作用的病人裡(HAMD的評分在8-18分時)存在殘留症狀,大多表現為:疲勞感、軀體性、精神性焦慮、睡眠障礙、性功能障礙,以及抑鬱的情緒。有一半以上的病人出現睡眠障礙和內疚、罪惡感。
NIERENBERG[3]在對抗抑鬱治療臨床治癒的病人中(HAMD評分Q7)同樣也發現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