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有優勢眼注視的生理功能,即雙眼注視時優勢眼起主要注視作用。
遮蓋法的目的是:遮蓋優勢眼,強迫弱視眼注視,以消除優勢眼對弱視眼的競爭性抑制。
遮蓋法可分為完全遮蓋法和部分遮蓋法。完全性遮蓋法:指全日遮蓋,除了睡眠時去除,起床後要立即遮蓋上。部分遮蓋法:指每日遮蓋數小時。
具體方法如下:
1、單眼弱視,注意遵循年齡原則:
⑴嬰兒遮蓋治療:主要用於恆定性斜視及單眼白內障術後無晶狀體眼的治療。採用健眼單眼交替遮蓋和去遮蓋的部分遮蓋法:
①<3個月,健眼的遮蓋時間為清醒時間的25%,
②3-6個月,健眼的遮蓋時間為清醒時間的50%,
③6-12個月,健眼的遮蓋時間為清醒時間的75%。
⑵1歲以後的兒童:採用雙眼交替遮蓋的完全性遮蓋法遮蓋弱視眼可防止主視眼視力下降。因為遮蓋弱視眼可主動促進主視眼的功能,還能阻止由於開啟雙眼所致的對弱視眼競爭性抑制作用。
①1-2歲,採用3:1的原則,即遮蓋健眼3天,遮蓋弱視眼1天,每週複查;
②3-4歲,採用4:1的原則,即遮蓋健眼4天,遮蓋弱視眼1天,每兩週複查;
③≥5歲,採用6:1的原則,即遮蓋健眼6天,遮蓋弱視眼1天,每月複查。
④≥8歲,採用單純遮蓋健眼,不遮蓋弱視眼的方法,即不去除健眼遮蓋,半個月複查。如果主視眼視力下降:
先休息一會,並適當調整主視眼的眼鏡度數,看看視力是否恢復。因為被遮蓋的主視眼,突然去遮蓋後,可能由於一時不能適應充分矯正的鏡片,致使視力下降。
如果經上述措施,視力仍然不恢復,則恢復採用6:1的原則,即遮蓋健眼6天,遮蓋弱視眼1天,每月複查。
2、雙眼弱視兒童均採用雙眼交替遮蓋的完全性遮蓋法:
⑴根據視力不等的程度,遮蓋比例可分為5:2、4:3、3:3等;
⑵要遵循年齡原則:<5歲,單眼遮蓋≤3天;≥5歲,單眼遮蓋≤6天。
3、在弱視鞏固期及不能配合遮蓋治療的兒童,可採用短小遮蓋,即每日遮蓋1-4小時。
4、複查時注意視力及注視性質的變化。
5、進行遮蓋治療的兒童應得到醫生、家長、老師、同學及社會的關愛,防止產生某些心理問題,以利兒童身心的健康成長。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