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兒童弱視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哪一種,都有適應症及侷限性,應根據弱視的性質選擇適當的方法,目的在於提高視力,恢復雙眼視功能。
一旦發現孩子患有弱視,首先應散瞳驗光,瞭解屈光狀態,配戴合適的眼鏡,先矯正其遠視、近視或散光。合適的眼鏡對矯正斜視眼有利。
有的弱視治療方法因條件限制需定期去醫院治療。但治療兒童弱視的療程長,所花的費用也較多,所以優先選擇家庭治療最為方便與經濟,既可以減輕家長的負擔,也能堅持治療。目前家庭用小治療儀和方法很多,可在眼科醫生的指導下選擇應用。常用傳統方法有以下幾種:
1、遮蓋療法:遮蓋療法是古老而有效的弱視治療方法,它是治療兒童弱視最簡單、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1)單眼嚴格遮蓋法:適用於屈光參差性弱視和斜視性弱視患兒。這類患兒往往一眼視力較好,而另一眼因抑制較深,視力較差。
方法為:用黑布眼罩嚴密遮蓋視力比較好的眼,強迫弱視眼看東西,使其受到刺激鍛鍊,逐漸消除抑制,使視力提高,對於3歲以下的弱視患兒,可連續遮蓋3天后,放開1天。3歲以上患兒可連續遮蓋3一5天,放開1天。在治療過程中,應當檢查弱視眼視力變化情況,每半月複查一次視力,同時要注意健眼視力,防止發生因遮蓋而引起的視力減退。
(2)雙眼交替遮蓋法:適用於屈光不正性弱視和單眼斜視性弱視。如果弱視雙眼視力相等,可採用雙眼等量交替遮蓋。
方法為:左右眼分別遮蓋3天;如果雙眼視力有差異,可根據具體情況採用4:l或5:1的方法,即遮蓋視力較好的眼4天,然後改遮蓋視力較差的眼1天,使視力差的眼更多地看東西得以鍛鍊,促使視力提高快些,以求達到雙眼視力平衡上升的目的。
(3)半遮蓋法:適用於弱視眼視力上升到0.7以上的患兒。
方法為:使用半透明的塑料薄膜遮蓋健眼,人為地造成健眼視力低於弱視眼,使弱視眼有更多的機會看東西,有利於雙眼視功能的建立與完善。
(4)短小遮蓋法:適用於弱視眼視力已恢復正常但仍低於健眼者,為鞏固療效,可在做作業或看書時遮蓋健眼,平時不遮蓋。
2、精細目力訓練:是對於弱視眼的一種特別應用鍛鍊,有利於視覺發育和提高視力。精細目力訓練方法很多,應根據弱視患兒的年齡、智力和視力等情況選用,也可經常變更訓練方法。
例如:用紅絲線穿縫針,縫針大小可根據視力情況決定。也可練習刺繡、描圖、繪畫、書法等。精細目力訓練必須使用弱視眼,每天1次,每次10~15分鐘。精細目力訓練是兒童弱視治療成功的重要環節,家長要重視這種簡便易行的訓練,常抓不懈。
3、弱視治療儀:
如脈衝紅光療法、光刷、光柵,適用於各種弱視患兒,每天照射1-2次,每次15分鐘,3個月為一個療程。後像燈適用於非中心注視的弱視。
4、綜合療法:由於各種治療方法機理不盡相同,所以綜合療法比單一療法優越。一眼弱視患兒,首先常規遮蓋健眼,給弱視眼更多的注視鍛鍊,配合精細目力訓練、弱視治療儀刺激等。有偏心注視的弱視可選擇後像法等,經數月治療後如果弱視眼視力提高,可去醫院作進一步治療(如視力上升至0.6時可用固視機進行融合訓練)。
總之,治療弱視年齡越小越好,最好在3--5歲以前進行。眾所周知,雙眼視覺發育1-2歲基本形成,所以3歲之前屬於視覺發育關鍵時期。大多數弱視患兒不能在3歲前被發現與治療。6一8歲發育基本趨於完善,如到10歲以後發現弱視再進行治療,效果基本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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