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根治術的大體概念是:將原發腫瘤及其浸潤的組織或轉移的區域淋巴結作整塊切除,臨床病理報告顯示兩端未見癌瘤浸潤。需要指出的是:根治術並不能根治腫瘤,所謂腫瘤根治術,是指在切除腫塊同時,又擴大了切除範圍,將腫塊周圍的可疑組織和淋巴結也一併進行了清除,以期望達到“根治”目的。但它並不等同於根治了腫瘤,這只是一種望文生義的誤解,也許將其稱為“腫瘤擴大切除術”更合適。濟南軍區總醫院口腔科黃迪炎
隨著現代對腫瘤研究的加深,人們逐漸認識到:惡性腫瘤實際上是一種全身性疾病,腫塊只是腫瘤在身體某器官區域性的表現,切除了腫塊並不能消除癌症病源,不能改變患者癌症易患的本質,那麼做了根治術後在一定時期內復發,就自然是很普遍的現象了。
有臨床資料顯示,腫瘤根治術後三年內,有超過了80%的患者發生復發轉移。有的腫瘤轉移灶的腫瘤細胞數小於10的6次方,稱之為“亞臨床轉移”。此時,外科手術包括根治性手術,對這種肉眼不可見的微小轉移病灶毫無辦法。一旦條件許可,這種微小的亞臨床病灶,就會形成星火燎原之勢。
因此,大部份的腫瘤外科手術只是一種有效的腫瘤減瘤術,而並非所謂的根治術。世界衛生組織統計顯示,某些腫瘤的根治性手術與區域性手術相比對腫瘤患者三年、五年生存率並沒有明顯提高,有些患者反而因其切除的機體組織較多,對人體的正常生理組織損傷更大,而造成術後生活質量明顯下降,目前國外很多腫瘤的治療,如乳腺癌治療,已經不再主張施行這種擴大切除的治療。
更重要的是在施行根治術後,為減小病人在早中期復發和轉移,必需在綜合治療原則的指導下,採取中西醫結合的方法進行整體調理,使機體內環境相對恆定,促進免疫功能的恢復和提高,誘導異常分化的癌細胞趨於正常分化,使殘餘的癌細胞改邪歸正,這樣才能達到防止復發和轉移的目的。
正如清代著名醫學家徐大椿在《用藥如用兵論》中所言:“一病而分治之,則用寡可以勝眾,使前後不相救,其勢自衰……若夫虛邪之體,攻不可過,本和平之藥,而以峻藥補之……然而選材必當,器械必良,克其不愆,佈陣有方……治病之法盡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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