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宮產後是否可以陰道分娩?以前問到每一個人,顯然都會得到否定的答案。“一次剖宮產,次次剖宮產”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但是時代在進步,技術在發展,一切的定勢都可能成為發展的桎梏,但也都可能被打破。隨著醫學的飛速發展,剖宮產後的陰道分娩已經成為可能,但是不能一概而論,需要進行科學辯證的判斷。較於剖宮產,陰道分娩對孕婦和新生兒都是利大於弊的,只有堅持“能順就不剖”的理念,就能不斷提升產科的生育質量,也能作為挑戰保守的榜樣,促進醫院自身的突破。
為規範VBAC的管理,減少母兒不良預後,根據婦產科學界公認的VBAC指南,經組織專家討論,醫院制定了《剖宮產後陰道分娩(VBAC)暫行規定》,保障VBAC的安全開展。
對於孕婦來說,前次的生產也許由於眾多原因,不得不選擇剖宮產,可能是主觀因素的選擇,也可能是胎位、臍帶等客觀因素的左右。但是這些因素可能已經隨著再次生產的到來而不復存在了,這時便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孕婦說明順產的好處,說服孕婦接受陰道試產。
對於孕婦是否適合陰道分娩,我們要謹慎的,用科學辯證的方法進行分析,對於存在子宮破裂風險大的孕婦,儘量不要嘗試陰道試產。
首先,此次妊娠與前次剖宮產的間隔時間,在3-5年內最適宜進行陰道試產,最少在18月以上,時間過短不但不宜陰道試產,且應防範妊娠晚期可能出現的子宮破裂,最長應在8-10年內,時間過長,剖宮產遺留疤痕老化,也會增加子宮破裂的風險;其次,前次剖宮產的手術方式,如果在正規大型醫療機構生產,一般是採用子宮下段橫切口,且子宮切口採用雙層縫合,這樣的手術方式適合陰道試產。反之,若使用其他的切口方式,採用單層縫合,都會增加子宮破裂的風險,需要慎重考慮;最後,如果出現了其他不適合陰道試產的情形,如骨盆狹窄,骨盆畸形等,也不應考慮進行陰道試產;若孕婦適合陰道試產,並接受了醫院的建議,應說服孕婦進行必要的孕前管理。進行定期的產檢以監控胎兒和子宮狀況;控制胎兒的體重在6斤左右,即保證胎兒健康,又方便陰道試產;有計劃的進行適當鍛鍊,以增強盆底及腹部肌肉,保證產程的順暢。魯莽的在臨近分娩期時才決定進行陰道試產,會降低分娩成功率,增加子宮破裂的風險,所以應提前進行判斷決定,並進行相應的孕前管理。
實踐證明,經科學分析判斷後進行的陰道試產,子宮破裂發生率不足1%。但是對於孕婦個人來說,只要發生了就是100%,所以在陰道試產過程中,應保持謹慎的態度,較於普通孕婦,應更小心的關注孕婦和胎兒的狀況,一旦發生意外情形,應根據經驗進行迅速的判斷處理,必要時馬上轉為剖宮產,若錯過時機,可能危害到胎兒及產婦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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