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症(hypoglycemia)是多種病因引起的血漿葡萄糖(血糖)濃度過低的綜合徵,一般以血漿葡萄糖濃度<2.8mmol/L 作為低血糖症的診斷標準;對於糖尿病人,只要血糖≤3.9mmol/L,便可診斷為低血糖。低血糖也是健康出現問題的一個訊號,該如何正確識別和處理?一起來學習——
一、低血糖症有哪些表現?
當血糖下降至2.8~3.0 mmol/L時,由於胰島素分泌受抑制,升糖激素(胰升糖素、腎上腺素、生長激素和糖皮質激素)分泌增加,會出現交感神經興奮症狀,表現為出汗、顫抖、心悸、緊張、焦慮、飢餓、流涎、軟弱無力、面色蒼白、心率加快、四肢冰涼、收縮壓輕度升高等。
當血糖下降至 2.5~2.8 mmol/L時,大腦皮層受抑制,表現為精神不集中,思維和語言遲鈍,頭暈、嗜睡、視物不清、步態不穩,可有幻覺、躁動、易怒、行為怪異等精神症狀;繼而波及皮層下中樞包括基底節、下丘腦及自主神經中樞,可出現騷動不安,甚而強直性驚厥、椎體徵陽性。
最後累及延髓,患者可進入昏迷狀態,各種反射消失,若低血糖糾正,可按上述順序逆向恢復;如果低血糖持續得不到糾正,即可導致不可逆轉的腦細胞死亡。
二、如何診斷?
1、如果出現明顯的低血糖三聯徵(Whipple 三聯徵),一般可以確定低血糖症的診斷——
①空腹時或餐後3~4h或體力負荷後發生低血糖症狀;
②低血糖發作時查血糖2.0~2.8mmol/L 或以下;
③靜脈注射50%葡萄糖後,發作很快緩解。
但是部分病人雖然低血糖但無明顯症狀,往往不被察覺,極易進展成嚴重低血糖症,陷於昏迷或驚厥稱為未察覺的低血糖症。
2、低血糖的診斷程式可分以下“三步走”(附診療流程圖):
①確定有無低血糖症狀;
②確定低血糖型別;
③確定低血糖症的病因。
三、哪些疾病會引起低血糖?
1、臨床常見的幾種低血糖症
對於糖尿病患者而言,引起低血糖的最常見原因為糖尿病治療藥物,因為為了糾正血糖水平,降糖藥物或胰島素的應用不可避免。非糖尿病患者出現低血糖並不常見,需要積極尋找潛在病因。
2、常見低血糖症的實驗室檢查
四、治療,治標也要治本
對低血糖急症和低血糖急性發作者,應迅速解除緊急狀態。治療包括解除神經缺糖症狀和糾正導致低血糖症的潛在原因。
對於症狀輕者,口服葡萄糖水、含糖飲料或進食饅頭、麵包、糖果等高糖食物可緩解,治療15分鐘後複查血糖水平。如果血糖仍低於70 mg/dL(3.9 mmol/L),再繼續上述治療,治療後繼續在15分鐘後監測血糖水平,直到血糖達到70 mg/dL(3.9 mmol/L)。
對於重者和昏迷者,可給予50%葡萄糖液20ml靜推或胰高血糖素0.5-1mg肌注。在治療過程中,需持續監測血糖濃度直至低血糖緩解。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