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心病患兒的手術治療時機需根據不同的病種及其嚴重程度來定。理論上講先心病患兒年齡大於2歲,則其肺血管床均會發生器質性改變,應在此前手術。原則是:儘可能在幼年手術,儘早改善全身供血供氧,在繼發解剖病變加重前手術糾正。
症狀、病變較輕,對生長髮育影響不大的先心病(如小的房間隔缺損、小的室間隔缺損)患兒,因其有自然癒合的可能(一般在2歲以內癒合,5歲以後癒合的可能性小),可暫不手術,但應每半年至一年隨診複查一次,以掌握肺動脈壓變化情況及缺損癒合情況,確定是否手術及手術時機。
對一些症狀明顯(如反覆呼吸道感染、肺炎、心功能不全)、病變較重(如完全性肺靜脈異位引流、房室間隔缺損、大的室間隔缺損、大的動脈導管未閉、或複合畸形患兒)的病人,應及時手術;法樂四聯症患兒需在2歲內(最好一歲以內)予以手術根治,長期缺血缺氧將影響其它器官的發育、加重繼發畸形、影響手術遠期療效,而對於常出現缺氧發作的患兒則無年齡限制,應儘早手術;嚴重紫紺的患兒如大動脈轉位、肺動脈閉鎖需在新生兒期立即手術;對某些嚴重低氧血癥、酸鹼失衡,並進行性惡化;或併發反覆呼吸道感染、呼吸衰竭,心力衰竭,內科治療難以見效的新生兒、嬰幼兒危重先心病患兒則應予以急診手術;某些嚴重畸形的先心病需分期手術,在嬰幼兒期予以姑息手術治療,根據病情再行二期根治術;大多數先心病如果不治療,心臟畸形及繼發病變會越來越複雜、病情越來越重。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是關鍵。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