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是一種慢性疾病,病程長且療效難以鞏固。因此,高血壓病人必須樹立長期與高血壓做鬥爭的思想,密切與醫師合作,積極治療。具體治療上應遵循四條原則:早期性、長期性、個體性和綜合性。
1、早期性:有相當多的高血壓患者因無症狀而忽視治療,當出現明顯的心、腦、腎靶器官損害時才去治療,為時已晚。因此,高血壓病必須儘早治療,以預防心血管病的發生。早治療需要早發現,健康體檢是常規必要的,一旦發現就應予以高度重視。
2、長期性:高血壓需要終生治療,一旦治療開始則很難中斷,應持之以恆,將血壓控制到一個適當水平。治療前病人應該瞭解高血壓病的知識,每一個高血壓病人都必須充分認識不治療或不堅持治療所帶來的嚴重後果,自覺堅持長期治療獲得滿意效果。治療方案力求簡便,易為病人接受,能堅持長期治療。
3、個體性:治療方案要求個體化,要針對每一個病人的具體情況,選擇合理的降壓方案,無論是要藥物降壓,還是非藥物治療都如此。
4、綜合性:高血壓的治療並非單一方法,而是由多種方案聯合的綜合治療,不僅包括藥物治療,還有非藥物治療、介入及外科治療等多種方法。此外,使用藥物降壓主張聯合用藥,這樣可以增加降壓療效,減少藥物不良反應,增強靶器官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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