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以慢性氣道炎症為特點,對多種過敏原等刺激因素產生氣道高反應性,導致可逆性的氣流受限。哮喘是兒童期最常見的慢性疾病,可導致患兒不能正常上學,經常急診就醫,甚至住院治療。兒童哮喘的控制目標是達到哮喘良好控制,維持正常肺功能,並且儘量不要影響患兒的生長髮育。因為兒童處於生長髮育期,對藥物治療反應、使用吸入裝置的配合程度不同,故兒童哮喘治療較成人有所不同。
在規範化治療中,哮喘的治療藥物分為控制藥物和緩解藥物,因為哮喘是與接觸過敏原相關的氣道慢性炎症,因此在控制藥物中吸入糖皮質激素(ICS)是最有效的。對於所有年齡的兒童哮喘患者,吸入糖皮質激素是一線治療藥物。
不同年齡的吸入裝置和計量
為患兒選擇合適的吸入裝置對治療非常重要,因為不同年齡兒童的協調能力有差異,所以應選擇不同的裝置進行吸入治療。
定量吸入器(MDI)配合儲霧罐(Spacer)是最方便、易學的方式,既利於藥物在肺內沉積,又減少了吸入糖皮質激素沉積在口咽部導致的不良反應,並且價格便宜。在急性發作期,可以使用定量吸入器配合儲霧罐,或者是通過霧化裝置吸入緩解藥物。霧化裝置的吸入效率等同於定量吸入器配合儲霧罐,缺點是霧化吸入藥物的劑量欠準確,並且價格較貴,裝置需要定期保養。
吸乳激素的劑量和方案
與成人相比,兒童哮喘患者宜使用較低劑量的吸入糖皮質激素。
≤5歲患兒的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
對於≤5歲的患兒,雖然在劑量-療效關係上尚缺乏充分的臨床研究,但是仍認為吸入糖皮質激素可以有效治療哮喘,減少其他藥物和全身糖皮質激素(CS)的應用,並減少急性發作的次數。其有效性取決於吸入裝置的選擇,以及患兒能否正確使用裝置。對於間歇性病毒誘發的喘息,間斷全身使用或是吸入糖皮質激素的作用尚存在爭議。持續使用低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不能預防早期一過性喘息的出現。
初始治療應選擇低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3個月。如果採用正確的吸入技術治療3個月後,哮喘仍未控制,最佳的選擇是把吸入糖皮質激素的劑量加倍,或者在低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基礎上加用白三烯調節劑。如果吸入糖皮質激素劑量加倍仍不能完全控制哮喘症狀,應和患兒家屬討論治療目標和可行性,並再次仔細評價患兒的藥物吸入方式和依從性,加強環境變應原的控制,且要再次評價患兒哮喘的診斷是否正確。治療上可以進一步增加吸入糖皮質激素劑量,或加用白三烯調節劑、茶鹼或口服糖皮質激素(OCS)數週直至哮喘症狀改善。
提示:對於<5歲患兒的診斷應慎重哮喘典型的症狀表現為陣發性喘息、胸悶和咳嗽,但是對於<5歲的兒童,哮喘的臨床表現多變,並不特異。此外,兒童期感染時咳嗽和喘息很常見,故尤其對<3歲的患兒做出哮喘診斷要慎重。對於反覆出現喘息的兒童,如果父母有哮喘或溼疹病史,並自身有特異性體質,例如對食物過敏史、變應性鼻炎和變應性皮炎,要考慮支氣管哮喘,可行試驗性治療或肺功能檢查。
對於<5歲的患兒,需要定期評價是否需要繼續治療(每3~6個月評價1次)。季節性哮喘患兒,停用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後應該規律複診,每3~6周複診1次,如果再次出現症狀,應該恢復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
>5歲患兒的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
對於>5歲的患兒,使用吸入糖皮質激素控制哮喘症狀,可以減少哮喘急性加重和住院的次數,能夠改善肺功能和氣道高反應性,從而保護肺功能,提高生活質量。在吸入糖皮質激素使用1~2周後,多數患者的症狀和肺功能很快得到改善,若要更好地改善氣道高反應性,需要使用吸入糖皮質激素數月之久。但是停用吸入糖皮質激素數週到數月後還會出現哮喘急性發作。
臨床研究顯示,小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例如布地奈德100~200 μg/d)可以快速達到症狀控制,改善肺功能。多數輕度哮喘患兒,早期使用小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可以改善症狀,避免加用其他藥物。部分患者需要每日使用400μg布地奈德,只有少數患兒需要大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
長期吸入激素的不良反應
多數長期使用吸入糖皮質激素患兒家長常擔心糖皮質激素的安全性。實際上,小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不會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當患兒使用適合的吸入裝置吸入糖皮質激素後,需要監測患兒的治療反應。哮喘達到臨床控制後,吸入糖皮質激素應該減量到維持哮喘控制的最低劑量,以減少其相關的不良反應。
對生長髮育的影響
長期使用大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到10歲左右可能出現生長緩慢和青春期延遲,但是不影響最終成年後的身高,4~10歲的患兒比青春期的患者更敏感。尚未發現小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能影響兒童生長髮育。實際上,哮喘未控制和反覆急性發作也會影響患兒發育和成年後的身高。
對骨骼的影響
吸入糖皮質激素可能減少青春期時男性患兒的骨質沉積,但是目前沒有證據表明吸入糖皮質激素會增加骨折的危險性。骨質疏鬆和骨折可見於大量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患兒。如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4個療程,出現骨折的危險性提高32%。合理使用吸入糖皮質激素能減少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使激素治療對骨骼的影響更小。
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的影響
使用大量吸入糖皮質激素時,採用敏感方法可以發現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的變化,但是,在臨床試驗中沒有發現吸入糖皮質激素相關的腎上腺危象。臨床上有哮喘患兒因過度使用大量吸入糖皮質激素後出現腎上腺危象,因此應合理選擇吸入糖皮質激素劑量。吸入布地奈德<200μg/d及同等劑量的其他吸入糖皮質激素,未發現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的明顯影響。
對中樞神經系統的影響
使用吸入糖皮質激素後可能會出現失眠、過度興奮等表現,但是在有對照的2個大規模臨床研究中,沒有發現吸入布地奈德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變化。
其他區域性不良反應
兒童長期使用吸入糖皮質激素和全身應用糖皮質激素時,區域性不良反應(鵝口瘡和聲音嘶啞)不是主要問題。鵝口瘡的出現可能與同時使用抗生素,大量、頻繁吸入糖皮質激素和不正確使用吸入裝置有關。使用儲霧罐吸入糖皮質激素後漱口可以減少口腔念珠菌感染。此外,吸入糖皮質激素並不增加青光眼、齲齒及包括肺結核在內的下呼吸道感染的發生率。
哮喘急性加重時激素的應用
急性加重
兒童哮喘急性加重主要表現為急性、亞急性出現喘息、呼吸困難、咳嗽(尤其是夜間)加重,活動耐力下降,嗜睡或進食減少,對緩解藥物反應不佳。哮喘急性加重時,除了儘快給予速效β2受體激動劑擴張支氣管、吸氧及密切監護外,還要合理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
對於加重前未使用吸入糖皮質激素的患兒,初始吸入糖皮質激素劑量是推薦的低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的2倍量,並維持治療數週到數月。對於已經使用吸入糖皮質激素的患兒,劑量加倍並不肯定有效。
急性加重早期使用口服糖皮質激素更有效,可以減輕發作的嚴重程度。
推薦劑量:口服潑尼鬆1~2 mg/(kg・d),<2歲兒童最大劑量20 mg/d,2~5歲患兒每日最大劑量為30
mg,給藥後3~4小時即可出現明顯的療效。一般應短期使用,3~5天后可停藥。重症患兒可靜脈注射琥珀酸氫化可的鬆,每次5~10 mg/kg,或甲潑尼龍每次1~2 mg/kg,可間隔4~8小時重複使用。
結語
對於確診哮喘的患兒,醫生應該與患兒家屬共同制定治療方案,合理使用糖皮質激素。吸入糖皮質激素是哮喘控制的一線藥物,能夠改善患兒肺功能,控制症狀,減少急性加重的發生次數。低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不會引起明顯的全身不良反應。只有哮喘急性加重時,才能考慮使用口服糖皮質激素。在哮喘維持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期間,醫生應該定期評價治療方案和相關不良反應,才能保證治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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