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治療是一門專業性很強的學問,近10多年來,隨著對慢性乙肝治療藥物的研發與使用經驗的積累,國內外已經形成了慢性乙肝以抗病毒治療為主的共識,但並不是給病人用上了抗病毒藥物就能達到理想的療效,正確把握抗病毒治療的時機、指徵、療效的判斷、用藥過程中如何觀察病情以及停藥標準等至關重要,只有瞭解這些,才能充分發揮抗病毒藥物的效力,取得較理想的效果。
因此,慢性乙肝病人在進行抗病毒治療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什麼時候進行抗病毒治療?
如果檢查發現患者肝功檢查始終正常,則病情處於病毒攜帶狀態,不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因為此時機體對於乙肝病毒的免疫功能處於耐受階段,抗病毒治療無法獲得應答,治療往往收效甚微。如果患者檢查乙肝病毒治療DNA為陽性,肝功能檢查提示谷丙轉氨酶≥正常值2倍以上,則應進行抗病毒治療。
二、選用那種藥物?
目前美國食品及藥品管理局共批准了5種藥物用於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療,包括干擾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恩替卡韋和聚乙二醇干擾素。我國SFDA 也已批准干擾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韋和恩替卡韋,用於治療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但是具體選用哪個又有講究:干擾素由於其副作用有其嚴格的適應症和禁忌症,肝功能失代償階段(如重型肝炎、重度黃疸、肝硬化腹水)的患者不能使用干擾素,此時只能選擇拉米夫定;阿德福韋可用於拉米夫定治療發生病毒變異者。
三、抗病毒治療期間的監測?
至少一個月監測一次肝功、腎功和血常規;一般三個月複查一次乙肝病毒指標(HBeAg和/或乙肝病毒DNA)。
四、你是否能夠按時服藥?
乙肝抗病毒治療是一個需長期堅持的治療過程。病人的依從性對於治療效果具有決定性作用。良好的依從性可減少病毒耐藥性的出現,使藥物的抗病毒作用更具有永續性,從而達到更好的療效。
五、停藥問題?
有些人認為,在抗病毒治療後,血中已經不能測出病毒,症狀也完全消失,就可以像治療感冒或其他疾病一樣停止服藥,或減少藥物的劑量,這是完全錯誤的。尤其對於核苷類肝抗病毒藥物的停藥一定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進行,特別是治療前肝功能失代償的病人,擅自停藥,可能會導致嚴重後果。
新的《慢性乙肝防治指南》指出,慢性乙肝的總體治療目標是:最大限度地長期抑制或消除HBV,減輕肝細胞炎症壞死及肝纖維化,延緩疾病進展,減少和防止肝臟失代償、肝硬化、肝癌及其併發症的發生,從而延長存活時間和改善生活質量。
總之,慢性乙肝病人在進行抗病毒治療時,應正確把握適應症、禁忌症、療效判斷以及停藥標準,以化驗、檢查結果為依據,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憑自己的想當然,或是盲目聽信廣告用藥,不但難以取得好的療效,還可能適得其反,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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