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性高血壓又稱為症狀性高血壓,是某些疾病在發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症狀之一,通過糾正其病因可以控制的高血壓。部分患者可通過手術治癒,即使不能手術治癒,也能針對病因進行正確合理的治療,從而減少繼發性高血壓的併發症,致殘率及病死率。
很多醫生根深蒂固的概念是,在高血壓患者中,90%~95%以上是原發性高血壓,繼發性高血壓佔高血壓的比例<10%。但隨著醫學診斷技術的發展,繼發性高血壓的檢出率較以往顯著提高。
以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為例,近年來不同研究報道檢出率在10%以上;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OSAS)佔成人高血壓患者的比例可能>30%。而繼發性高血壓的檢出,意味著患者可以接受病因治療而達到治癒的目的,因此在臨床高血壓的診治中要時刻考慮到繼發性高血壓的評估。
繼發性高血壓的篩查物件
1、發病年齡<30歲且無高血壓家族史或發病年齡>50歲,血壓水平呈中、重度升高;
2、原來血壓正常或者規律服用降壓藥物下血壓控制平穩,但突然出現了血壓突然難以控制或者原有降壓藥物療效下降;
3、難治性高血壓,需要使用三種或以上降壓藥;
4、急進性和惡性高血壓,病程發展迅速,靶器官損害嚴重;
5、不合理的症狀:肌無力、週期性四肢麻痺;明顯怕熱、多汗、消瘦;陣發性高血壓伴頭痛、心悸、睡眠時反覆出現呼吸暫停或憋氣現象;
6、體檢時或臨床檢查中發現雙上肢血壓不對稱、體檢聞及血管雜音,不明原因的腎功能異常、電解質紊亂、雙腎不等大的高血壓患者。
當高血壓病患出現這幾大症狀時應嚴格診斷,並高度懷疑該病患可能患有繼發性高血壓。
繼發性高血壓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幾類:
1、腎性高血壓
包括腎實質性高血壓和腎血管性高血壓,約佔我國高血壓人群的5%~10%。
2、內分泌性高血壓
如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鉻細胞瘤、皮質醇腺瘤等腎上腺疾病;以及肢端肥大症、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等。
3、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
頑固性高血壓與OSAHS關係更為密切,在OSAHS患者中的頑固性高血壓患病率可高達80%以上。OSAHS已成為繼發性高血壓最常見的原因之一。
4、藥物相關性高血壓
是由藥物本身的藥理作用和(或)毒理作用或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或用藥方法不當導致的血壓升高,是繼發性高血壓的原因之一,也是頑固性高血壓的原因之一。
5、單基因遺傳性高血壓
是單個基因突變致病,符合孟德爾遺傳定律,約佔高血壓患者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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