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臨床心理科 副主任醫師 徐廣軍

  自上世紀50年代第一代抗抑鬱藥物異丙肼、丙咪嗪問世以來,目前臨床上使用的抗抑鬱藥物共計39種。它們治療抑鬱症的療效不相上下(除文拉法辛),主要的區別在於使用的方便程度、副作用大小、起效快慢、價格的高低和藥物的某些藥理學特性,這些區別也就造就了某一抗抑鬱藥物更適合治療某一種型別的抑鬱症,而不是其它。

  一、伴有明顯激越症狀的抑鬱症的治療

  抑鬱症患者可伴有明顯激越,同時激越也是女性圍絕經期抑鬱症的特徵。在治療時可考慮選用有鎮靜作用的抗抑鬱劑,依次可選用文拉法辛、米氮平、帕羅西汀、氟伏沙明、西酞普蘭和阿米替林等。在治療早期,可考慮合用小劑量的阿普唑侖或勞拉西泮等。

  二、伴有強迫症狀的抑鬱症的治療

  抑鬱症患者可伴有強迫症狀,強迫症的患者也可伴有抑鬱,兩者相互影響。一般認為伴有強迫症狀的抑鬱症較單純抑鬱症治療更困難,如想取得較好療效,使用抗抑鬱劑必須抗強迫作用(FAD批准治療強迫症的藥物:氯丙咪嗪、氟伏草胺、帕羅西汀、舍曲林、氟西汀),其次抗抑鬱劑伴有強迫症狀的抑鬱症的治療

  用量是治療單純抑鬱症用量的2-4倍,治療時間更長。抗抑鬱劑使用量大、時間長,所以國產抗抑鬱藥就佔很大的優勢了。

  三、伴有精神病性症狀抑鬱症的治療

  通俗的說這種病人不僅具有抑鬱症的症狀,同時伴有幻覺、妄想、陽性思維形式障礙等精神病性症狀,但不符合精神分裂症診斷,抗抑鬱劑和抗精神病藥應同上使用,兩藥物分別要足量足療程治療。

  四、伴有精神運動性遲滯抑鬱症的治療

  遲滯性抑鬱症患者在心理上表現為思維發動的遲緩和思維流的緩慢,突出表現為沒有活力和以睡眠障礙、食慾降低為主的生物學症狀。因此在治療時可考慮選用具有啟用作用強和鎮靜作用較弱的抗抑鬱藥物,依次可選用氟西汀、舍曲林、帕羅西汀、西酞普蘭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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