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將妊娠不足28周,胎兒體重不足1000g而終止者稱為流產,又以12周為界線分為早期、晚期流產。懷孕初期胎停,醫學上專業術語是稽留流產,是早期流產的一種特殊情況。
稽留流產是指胚胎或胎兒已死亡滯留宮腔內未能及時自然排出者。可有如下症狀:噁心嘔吐等早孕反應突然消失、出現陰道少許流血,陣發性下腹痛等先兆流產表現、婦科檢查宮頸口未開,子宮較停經週數小,質地不軟,未聞及胎心等。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患者在懷孕初期胎停後並無任何症狀。臨床上更多的是藉助陰道超聲協助診斷,如停經週期大於6周後仍看不到胎囊,或胎囊變形皺縮;胎囊達4cm後仍看不到胎芽,或胎芽達到1.5cm後看不到胎心搏動;以上描述均可以視為胚胎髮育異常,俗稱胚胎停育,即稽留流產。
當出現稽留流產後,我們需儘快到醫院門診預約清宮術,及時清除滯留在宮腔內的壞死妊娠組織。因為隨著時間延長,出現宮腔內感染(常為厭氧菌及需氧菌混合感染)風險明顯增大,甚至擴散至盆腔及腹腔,併發盆腔炎(再次懷孕發生宮外孕機率增大)、腹膜炎;如吸收入血,可併發敗血症、感染性休克等疾病,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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