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利用那些手段來檢測患者乳腺癌的復發、轉移?
美國、歐洲規範指南的意見;包括ASCO(美國臨床腫瘤協會)、NCCN(美國國立癌症聯合網)、歐洲腫瘤協會、加拿大乳腺癌診治委員會等推薦。
檢查 頻率
推薦
病史(症狀)和查體 前3年3-6月/次,4-5年6-12月1次,此後每年1次。
乳腺自檢 每月1次。
乳腺攝像 、乳腺超聲 每年1次。
盆腔檢查 (服用他莫昔芬類藥物者) 每年1次。
不推薦
全血細胞計數
血液生化
胸部攝像
骨掃描
肝臟超聲
胸、腹、盆腔CT
腫瘤標記物CEA、CA-53、CA27、29。
中國版NCCN指南(中國抗癌協會乳腺癌分會參考美國NCCN指南,結合中國乳腺癌臨床診治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中國版的臨床工作指南):在隨訪複查方面和歐美的意見基本一致。
為什麼我們不需要做大量的檢查?
我們的目的:儘可能早期發現腫瘤的復發和轉移。一旦發現復發、轉移,及時干預治療,爭取更長的生存期,更高的生活質量。
我們能達到目的嗎?
來看看已有的實驗依據:
1、 美國跨學科癌症治療評估組(GIVIO調查者)進行的一項臨床試驗。
1320例Ⅰ期、Ⅱ期、Ⅲ期單側原發性乳腺癌患者隨機分為強化監測組和臨床監測組。兩組患者前2年每3個月做一次體檢,後三年每6個月體檢一次。
強化監測組還做:
⑴實驗室檢查(鹼性磷酸酶、谷氨醯轉肽酶),前2年每3個月一次,後3年每6個月一次;
⑵胸部X線片每六個月1次,連續5年;
⑶每年1次骨掃描,連續5年;
⑷肝臟超聲檢查每年一次,連續5年。
臨床監測組不做這些檢查!
在第6、12、24、60個月對兩組患者與健康有關的生活質量進行評價:
兩組之間總體健康和生活質量沒有差異。
兩組之間總生存質量或總生存時間沒有差異。
2、義大利專家做了一項關於原發性乳腺癌治療後監測的臨床試驗:
他們在強化組監測時,每6個月做1次骨掃描檢查,連續5年,其餘指標同美國GIVIO研究人員的設計大致相同。總共有1243例患者參加試驗研究,研究的最初目的是觀察5年後患者的生存狀態。
5年後隨訪結果表明:
兩組之間5年生存率沒有區別。
3、各部位復發的檢測研究
美國GIVIO研究人員報告大多數強化隨訪的患者首次復發出現在骨骼(41%)、肺(19%)、、肝(10%)、其他部位(15%)、多部位(15%)。
骨骼:NSABP進行了一項回顧性研究,對2697例淋巴結陽性的患者進行了一項前瞻性臨床試驗,評估常規骨掃描檢查的作用。常規6個月一次骨掃描,連續3年,以後每年一次。
結果:這些患者共進行了7984次骨掃描,僅82例確診骨轉移,因此,無症狀情況下,骨掃描檢查的骨轉移診斷率僅為0.6%。
肺:一項回顧性的X線監測無症狀肺轉移資料分析發現,1091例行胸部X線檢查的患者中僅有8例為無症狀肺轉移癌。另一項強化監測臨床試驗報道,148例患者中僅有9例發現單肺轉移。
肝:乳腺癌單獨轉移到肝臟是很少的。GIVIO強化監測組的患者,每年進行一次肝臟B超檢查,連續5年,有2.1%患者肝臟作為第一轉移部位。
腫瘤相關抗原、抗體:乳腺癌常用的腫瘤標記物有癌胚抗原(CEA)、癌抗原CA15-3、癌抗體CA27、29、血清c-erb-b2蛋白等。一些研究已經證明異常腫瘤標記物在轉移癌被證實之前可預測腫瘤復發。平均提前的這段時間為3-5個月。
總結:綜合上述試驗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大量的強化檢查發現遠處轉移、復發的機率極低。
有患者提出不同意見,儘管發現的機率低,但是提前發現總是比晚發現好。
不幸的是,這是個錯誤的觀點。目前的研究證實,大多數乳腺癌復發是通過患者的臨床症狀發現的,強化監測發現遠處轉移復發的時間平均早於症狀出現3-5月,然而,無症狀乳腺癌復發的發現不能改善生活質量及總生存時間,這已被美國、義大利的研究所證實。還有其他的試驗資料證實,提前於症狀出現而發現遠處轉移,提前進行治療干預,患者的生存獲益不超過1個月。
沒有資料表明通過強化監測預測、發現遠處轉移提前的時間能夠改善患者的最終結果。
綜上所述,我們做大量的檢查發現遠處轉移的機率極低,即使偶有發現,提前發現也不能帶來最終的獲益,那麼,這些檢查是無益的。
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隨訪,複查呢?
真正有意義的發現
1、對側乳腺癌的檢測
原發乳腺癌的生存者發生第二原發乳腺癌的危險明顯增加,這種危險比所有女性群體發生第一原發乳腺癌的危險高出3-5倍。
一些回顧性的報道已經證實,乳腺癌生存者經體檢和乳腺X線檢查發現其對側乳腺患有原發腫瘤,診斷時較其第一原發乳腺癌有更有利的預後因素,有效的監測增強了治癒第二乳腺癌的可能性。
2、保乳術後同側乳腺腫瘤復發的檢測
同側乳腺癌復發可由自我體檢、專業性乳房檢查和乳腺X線攝影而發現。通常這三種方法都被推薦應用於臨床。
3、乳腺切除術後的區域性區域復發
乳房切除術後胸壁復發的危險與原發腫瘤的大小和腋窩受累淋巴結的數目有關,胸壁轉移的早期發現可提高區域性病變控制和治癒機會,大多數復發是淺表的且易被發現的。
4、非乳腺癌的原發癌症
某些乳腺癌患者處於發生與治療有關的惡性腫瘤危險之中。服用他莫昔芬的患者發生子宮內膜癌的相對危險增加2-3倍,大多數子宮內膜癌的患者通過評價患者的症狀(陰道流血及區域性症狀),每年一次的盆腔檢查即可做出早期診斷。
總結
乳腺癌治療後的隨訪複查是十分必要的。
檢測到區域性復發,發現對側乳腺新發癌,保乳術後同側乳腺腫瘤復發的及時檢測,子宮內膜癌的早期發現是檢測的根本目的,及時發現這些復發,我們可以達到治癒的目的,從而改善生存。
通過病史詢問、臨床體檢和乳腺攝片(乳腺超聲)就可以達到上述目的。
相反,強化檢測在上述目標的檢測上作用甚微。
意在早期發現遠處轉移的強化檢測並不能延長生存時間,改善生活質量卻帶來弊端。
1、多數乳腺癌復發是由患者的症狀預報的。
2、一旦轉移癌達到可以通過實驗室或放射學檢查發現的足夠程度,以現有的技術水平,乳腺癌就不可治癒了。
3、檢測到無症狀復發到出現臨床症狀間隔時間僅3-5月,要改善無症狀患者的病情是極其困難的。
4、強化檢測可能對某些患者有不良影響,頻繁的檢查恰恰提示患者復發的可能性,對出現復發的可能性產生的憂慮可能降低患者的生活質量。
5、無症狀復發的檢出,可能提前破壞了患者的生活。
6、給患者帶來巨大的體力負擔和經濟負擔。
現在,讓我們再來看看規範的臨床指南。
檢查 頻率
推薦
病史(症狀)和查體 前3年3-6月/次,4-5年6-12月1次,此後每年1次。
乳腺自檢 每月1次。
乳腺攝像 、乳腺超聲 每年1次。
盆腔檢查 (服用他莫昔芬類藥物者) 每年1次。
不推薦
全血細胞計數
血液生化
胸部攝像
骨掃描
肝臟超聲
胸、腹、盆腔CT
腫瘤標記物CEA、CA-53、CA27、29。
我通常的做法:
放、化療結束後始,囑病人前三年每6個月門診隨訪複查一次,詳細詢問病人有無特殊不適表現並行體檢。
無特殊不適者,一年行乳腺超聲檢查一次,服他莫昔芬、託瑞米芬內分泌治療者做盆腔超聲一次。有特殊臨床表現者,進行鍼對性的進一步檢查。
三年以後,每年門診隨訪複查一次,行乳腺超聲檢查,服他莫昔芬、託瑞米芬內分泌治療者做盆腔超聲。有特殊臨床表現者,進行鍼對性的進一步檢查。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