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 念
概念:垂體細胞瘤是起源於成年人神經垂體或垂體柄神經膠質細胞的實體性良性梭形星形細胞腫瘤,屬WHOⅠ級。構成神經垂體和垂體柄的神經膠質細胞分為主細胞 (major cell)、暗細胞 (dark cell)、嗜酸瘤細胞 (oncocytic cells)、室管膜細胞 (oncocytic cells) 和顆粒細胞 (granular cell) 5種,垂體細胞瘤被認為起源於前兩種細胞或其前體細胞。該概念是Brat等在報告分析了9例垂體細胞瘤的基礎上,於2000年首先明確提出的,並最終在2007年WHO中樞神經系統腫瘤分類法中得以公認。
過去顆粒細胞瘤 (granular cell tumors)、迷芽瘤 (choristomas)、毛細胞星形細胞瘤 (pilocytic astrocytomas) 和顆粒細胞成肌細胞瘤 (granular cell myoblastomas) 等也被包含在垂體細胞瘤範圍內,還包括“垂體後葉星形細胞瘤”(posterior pituitary astrocytoma) 和起源於垂體柄的“漏斗瘤”(infundibuloma)。目前,垂體細胞瘤被明確定義為是不同於上述腫瘤的星形細胞腫瘤,其同義詞“漏斗瘤”不再使用,也不再與垂體後葉星形細胞瘤混用。WHO 工作組認為:“垂體細胞瘤”這一診斷名詞有助更清楚地對起源於神經垂體和垂體柄的腫瘤進行臨床分類。
2、臨床特點
到目前為止,在英文文獻中共有26例垂體細胞瘤經過病理確認並被報告,其中包括1例屍檢時偶然發現病例。最多的一組病例報告來自Brat等在2000年報告9例,其次是Figarella-Branger等在2000年報告的3例,其餘大多是1~2例報告。在國內,自北京協和醫院在1993年首次報告2例原發於垂體的星形細胞瘤以來,類似報告也逐漸增多,雖然這些腫瘤中部分疑診為垂體細胞瘤,但由於缺乏可靠的病理學證據而不能最終確診。垂體細胞瘤均發生在成年人,年齡26~83歲,如Brat等[3]所言,男性發病率明顯高於女性,其比例為1.6 ∶ 1.0。
腫瘤大多呈慢性發展,首次診斷時病程為在4個月~5年之間。26例垂體細胞瘤報告中,病人術前常見的症狀和體徵依次是視力、視野損害 (19例),性慾減退 (15例),頭痛 (15例),全身乏力 (12例);少數病人表現為記憶減退、噁心、眩暈、精神異常和尿崩等症狀;1例出現了腫瘤卒中。內分泌學檢查顯示部分垂體前葉功能低下10例,全垂體前葉功能低下6例,泌乳素輕中度增高8例,促腎上腺皮質激素輕度增高1例,男性病人出現乳房發育1例。有趣的是,儘管腫瘤起源於垂體後葉或垂體柄,但這些病人中僅1例出現尿崩。
大多數作者報告該腫瘤邊界清楚,對周圍結構沒有侵襲。垂體細胞瘤引起的症狀和體徵是繼發於其在生長過程中佔位效應對周圍結構的直接壓迫,如視交叉受壓引起視覺障礙,垂體受壓引起垂體功能低下和頭痛,漏斗受壓導致下丘腦多巴胺輸送障礙而繼發高泌乳素血癥 (伴隨閉經和性慾降低),下丘腦受壓產生精神症狀等。
3、影像學特點
垂體細胞瘤的影像學沒有特異性表現。因為起源於垂體後葉或垂體柄,所以腫瘤可以在鞍內、鞍上或兩者兼而有之,但大部分表現為鞍內、鞍上腫物,少部分位於鞍內或鞍上。僅2例報告單純在鞍上,這可能與其起源於垂體柄有關[8,10]。大部分腫瘤最大徑>1.5 cm,類似於垂體大腺瘤或巨大腺瘤;26例報告中,一半以上腫瘤直徑>2 cm。
在這些病人中,5例行CT檢查,顯示為等密度類圓形實體性腫塊,呈明顯均勻強化,未發現鈣化、瘤組織壞死、周圍骨組織破壞及刺激性增生等。1例行鞍區平片檢查,顯示蝶鞍擴大,前、後床突和鞍底骨質變薄。在MRI上,腫瘤表現為實體性腫塊,邊界清楚,T1為等訊號,T2大多為輕中度高訊號,僅Shah等報告了1例在T2相上表現為稍低訊號。另外,1例質子像亦顯示為高訊號。絕大多數病例表現為均勻一致的明顯釓強化,非均質的強化和囊性改變僅在個別病例中見到。垂體柄往往顯示不清,少數可伴垂體柄增粗。MRI上未見鈣化和瘤組織壞死表現,僅1例發生出血性卒中。
Thiryayi等指出:垂體細胞瘤在MRI掃描早期呈快速均質性明顯強化,這種強化特點提示該腫瘤血供非常豐富。儘管垂體細胞瘤影像學特點是非特異性的,但Gibbs等認為,MRI結合腦血管造影可以提供有價值的診斷線索,他們報告的1例病人在選擇性頸內動脈造影時可見由垂體上下動脈供血的腫瘤呈明顯毛細血管染色,染色效應一直持續到毛細血管相晚期和靜脈期,這提示腫瘤血供非常豐富。
而與Gibbs報告的結果相反,Benveniste等報告在腦血管造影檢查中未發現腫瘤明顯顯影,未顯示其周圍具有豐富的供血血管。我們認為,垂體細胞瘤在CT密度方面和MRI訊號方面很難與垂體腺瘤區別,但垂體瘤的強化往往出現在晚期,而垂體細胞瘤是早期快速強化,根據這一特點,動態強化可能對區分兩者有幫助。另外,垂體細胞瘤中無壞死和囊變,這一點也是不同於垂體大腺瘤和巨大腺瘤的重要特徵。
4、病理學特點
垂體細胞瘤的診斷最終依賴其病理學特徵。術中見垂體細胞瘤為邊界清楚的實性團塊,表面光滑,直徑可以達到數釐米,無浸潤性,起源於垂體柄者往往與垂體柄上段黏連,不易區分[5],大多呈粉紅色,血供非常豐富;也有報告術中切除腫瘤過程中未見明顯出血或出血能被控制。腫瘤質地較硬韌,但也有個別報告質地。囊變罕。雖然腫瘤總體上是遊離的,但在鞍上間隙腫瘤可與垂體柄、漏斗和視交叉等周圍結構緊密黏連。
顯微鏡下,腫瘤幾乎完全由呈膠質纖維束狀或席紋狀排列的紡錘狀或胖圓狀的雙極梭形細胞構成,血管網豐富,細胞含較豐富的嗜酸性胞質,邊界清楚。細胞核中度大小,圓形或伸長形,一般異型性少見,有絲分裂罕見。在單個腫瘤細胞周圍缺少細胞間網硬蛋白 (intercellular reticulin)。與毛細胞性星形細胞瘤相比,垂體細胞瘤缺少Rosenthal 纖維和嗜酸性的顆粒狀小體。
關於免疫組織化學染色,大多數文獻報告垂體細胞瘤對於S-100和中間絲波形蛋白 (Vimentin) 呈廣泛強陽性;膠質纖維酸性蛋白 (GFAP) 表現為陰性~輕中度陽性,變化較大,具體原因不明;絕大多數對於上皮膜抗原 (EMA) 無反應,少數僅在胞質內區域性呈陽性。Benveniste等認為:強S-100和中間絲波形蛋白陽性是垂體細胞瘤的特徵性表現。對於突觸素、神經絲、平滑肌肌動蛋白、神經絲蛋白 (NFP)、索蛋白、 癌胚抗原、Ⅳ型膠原、細胞角蛋白和嗜鉻粒蛋白無免疫反應,黑色素瘤標誌物 HMB 45 與Melan-A 反應陰性。
一般說來,Ki-67標記的MIB-1很低,從0.5%~2.0%不等,只有Figarella-Branger等報告1例為5%。此外,垂體前葉分泌的各種激素免疫染色亦為陰性。電鏡下發現,腫瘤細胞之間可見散在的中間連線小帶,但無橋粒連線,胞質內有豐富的中間絲和線粒體,有時有分泌顆粒存在;具有腫瘤血管基底膜,而缺乏施萬細胞瘤中特徵性存在的細胞周圍基底膜和腦膜瘤中明視訊記憶體在的交錯突細胞膜。基於上述病理學特點,我們初步提出垂體細胞瘤的病理診斷至少要滿足以下條件:
①梭形細胞腫瘤,無或微量細胞核異型性和有絲分裂相;
②免疫組化GFAP (+);
③免疫組化S-100 (+) 和Vimentin (+);
④MIB-1標記指數小於2%。這與Brat等提出的病理學診斷標準基本一致。
5、治療與預後
垂體細胞瘤是惰性良性腫瘤,大多數文獻報告其生長緩慢,復發間隔時間長。手術切除腫瘤是目前的主要治療手段。手術方式包括經額顳開顱和經鼻蝶竇入路兩種。Ulm等報告2例病人因術中廣泛出血而僅行腫瘤次全切除。因為腫瘤血運豐富,在切除腫瘤的過程中常遇到難以控制的出血,而導致腫瘤切除困難,使之殘留。
在報告的26例病人中,僅10例做到腫瘤全切除,其餘為次全切除或部分切除。隨訪3個月~11年,腫瘤全切除者預後良好,均無復發[5];儘管也有未復發的報告,但次全切除者往往在術後6個月~數年復發,複發率較高。在Brat等報告的9例病人中,腫瘤全部切除6例,13~99個月無復發;次全切除3例,其中2例分別在術後20和26個月復發,另1例隨訪8個月未見覆發。Figarella-Branger等報告的3例病人中全切除2例,次全切除1例,在術後2年、4年和12年隨訪中均未見覆發。對於次全切除病人推薦術後常規行分次放療和立體定向放療 。
而在腫瘤全切除病例中,無資料支援放療更有益於病人。儘管資料有限,Kowalski等認為輔助性化療和放療沒有明確的療效。Figarella-Branger等報告了3例病人,術後未做放療和化療,平均隨訪5.7年,均病情平穩。Nakasu等報告2例腫瘤次全切除病人,分別隨訪18個月和56個月沒有復發。目前尚未看到惡變或腫瘤向腦脊髓擴散的報告。根據文獻報告,我們認為:對腫瘤未能全部切除的病人,術後有必要輔助放療,以防止腫瘤復發;對於腫瘤全切除病人,術後無需行放、化療,但定期複查MRI仍是必要的。
6 、展望
總之,垂體細胞瘤是一類少見的垂體良性腫瘤,肉眼下全部切除能夠治癒。但在臨床實踐中需要注意與垂體腺瘤、鞍區腦膜瘤、顱咽管瘤、垂體毛細胞型星形細胞瘤等鑑別。影像學表現無特異性,確診需要病理證實。腫瘤血運豐富,如何在外科手術治療過程中控制出血和提高腫瘤全切除率,是值得大家進一步探討的重要問題;術前供血動脈栓塞可能會為垂體細胞瘤的全部切除開闢一條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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