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35天內吃藥對胎兒有無影響,需結合用藥的類別及用藥時的具體妊娠時間來定。
美國FDA曾依據藥物對胚胎及胎兒的致畸作用,將藥物對其的危害性等級分為A、B、C、D、X5個級別;A級是無致畸性藥物,如適量維生素;B級是可在醫師觀察下使用,如青黴素、紅黴素、地高辛、胰島素等;C級對胎兒可能致畸應權衡利弊可選擇使用。D、X級指對胎兒有不良影響或致畸作用,孕期禁止使用。受精卵著床前期即受精後2周內,用藥對胚胎影響是全活無的。著床後至12周是藥物的致畸期,不宜應用C、D、X級藥物;12周以後藥物致畸作用減弱,但對生殖及神經系統的影響還會存在。懷孕35天內服藥應該弄清是28天內還是28天到35天間用藥,用藥的種類也有影響。所以還需要明確用藥種類。
懷孕後,藥物可通過影響母體的內分泌、新陳代謝間接影響胚胎及胎兒,也可通過胎盤直接作用於胎兒,最嚴重的藥物毒性是影響胚胎的分化和發育。著床前期是卵子受精至受精卵著床於子宮內膜前期的一段時間,指受精後2周內。此階段受精卵暫未與母體接觸,故用藥對其影響不大;晚期囊胚著床後至12周左右是藥物的致畸期,是胚胎及胎兒各臟器高度分化、迅速發育、不斷形成的關鍵時期,心臟和腦最先形成,其次是眼和四肢。此時用藥,任何部位的細胞受到毒性影響均可能造成畸形,藥物毒性作用越早,發生畸形的可能越嚴重。妊娠12周以後至分娩,胎兒各器官已形成,藥物致畸作用明顯減弱;但對於尚未分化的器官,如生殖系統,某些藥物還可以對其影響,而神經系統在整個孕期都持續發育,故用藥對其影響一直存在。
綜上所述,懷孕期間小心用藥,在使用任何藥物之前均需諮詢產科醫生。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