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周血白細胞數量持續低於4.0×109/L時稱為白細胞減少。
引起白細胞減少的原因有很多,人體遭受某些病毒感染或發生敗血症時會造成白細胞在炎症部位過度消耗,或者患者存在脾臟功能亢進、某些肝炎或者乾燥綜合徵、系統性紅斑狼瘡等自身免疫系統疾病時也會破壞體內的白細胞導致數量減少。某些影響人體造血幹細胞的疾病,如再生障礙性貧血、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白血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等腫瘤性疾病可以影響白細胞的生成與成熟,導致白細胞減少。此外,當人體遭受到化學毒物、電離輻射和某些藥物侵害時也可破壞人體的造血環境,抑制白細胞生成。
白細胞低對人體的危害與白細胞減少的程度相關,白細胞減低時根據中性粒細胞減少的程度可以將病情分為輕度≥1.0×109/L、中度(0.5-1.0)×109/L和重度﹤0.5×109/L。輕度減少的患者臨床可不出現特殊症狀,或僅有低熱、乏力等輕度不適。中度和重度減少者易發生感染和出現疲乏、無力、頭暈、食慾減退等非特異性症狀,常見的感染部位是呼吸道、消化道及泌尿生殖道,可出現頭痛、高熱、黏膜壞死出血性潰瘍等表現,甚至發生嚴重的敗血症或感染性休克,乃至危及生命。
由此可見,可以造成白細胞低的原因多種多樣,其對人體的危害與白細胞減少的程度相關,當抽血化驗提示白細胞數目持續低於正常時,應及時就診,完善系統、正規的檢查及化驗,明確診斷後準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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