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內分泌科 主任醫師 關崧

  妊娠期糖尿病是常見的產科併發症之一,在妊娠期間及時的進行糖尿病的篩查是預防及治療妊娠期糖尿病的重要辦法。
  目前臨床上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一般選用糖耐量試驗。糖耐量試驗是檢測孕婦的空腹血糖以及對於升高血糖的耐受力的一種檢測方法。一般在妊娠24-28周進行糖耐量試驗。在妊娠24-28週期間,孕婦需要空腹就診於當地醫院,首先進行空腹血糖的測定。正常孕婦空腹血糖應該小於5.1mmol/L。此後,孕婦需要口服75g葡萄胎溶液。在口服葡萄胎溶液後的1小時以及2小時測量血糖值。正常孕婦口服葡萄胎後1小時的血糖值小於10mmol/L,口服葡萄胎後2小時的血糖值小於8.5mmol/L。如果孕婦在妊娠24-28周錯過了最佳檢查時間,在28周後也可以進行糖耐量試驗。或者定期測量空腹血糖監測血糖的變化。
  綜上所述,糖耐量試驗是妊娠期間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最主要辦法,建議孕婦在妊娠24-28周進行糖耐量試驗。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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