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診小病
感冒、發燒這樣的小病,完全可以在社群醫療衛生機構處理,不僅有專業醫師指導用藥,還可以享受60%的報銷(國家基本藥物優惠至70%哦),報銷額度最高每年1600元,剩下部分再刷個人賬戶。享受這些待遇的前提就是,跟社群籤個服務協議(官方名稱:普通門診統籌服務協議---免費)。
二、慢性病
門診大病統籌,目前已有43個病種納入了門診大病報銷,可以在門診享受到和住院一樣的報銷政策,有多優惠?醫保範圍內藥品可以達到90%的報銷率吧,而且仍然是免費簽約!對高血壓、糖尿病之類的慢病病人而言,不僅省錢,而且方便。有一個常見誤區必須指出,很多患者為了得到更加專業的醫療服務,喜歡選擇到大醫院簽約定點,其實完全沒有必要。更好的辦法是,在社群定點,定期到大醫院掛號複查,讓醫生開藥,然後拿著處方回到社群取藥。社群的藥不僅比大醫院便宜,很多社群還自發提供送藥服務!一個電話,送藥到門,方便很多老人。
慢性疾病比較嚴重的,已經影響到了生活自理的老人(60歲以上),可以找一個具有“長期護理定點資質”的社群醫療衛生機構、養老院或醫院,申請長期護理照顧。機構會讓申請人填寫一個評估表,如果評估後老人的自理能力低於60分,那麼機構會代老人向社保申請長期護理,申請成功後。可以享受醫療費用90%到96%的報銷,每日的支付定額為60元(居家或在社群)、170(二級醫院)、200元(三級醫院)三檔。
三、住院
不幸需要住院的話,合理利用醫保政策,還是能省不少錢的。首先,請參閱第一條,如果你已經參加了普通門診統籌(再次說明,免費哦),讓社群給你辦個轉診手續(也免費),可以使報銷起付線減半(原價三級醫院840、二級醫院670、一級醫院500,),5000元以內的醫療費,還可以多報銷2個百分點。如果沒有辦理,在住院後三日內補辦,仍然有效。
其次,謹慎選擇醫保範圍外的服務,如果需要用到醫保報銷範圍以外的藥品、器械、檢查等等,這部分費用醫保是一分都不報銷的,醫生通常會讓患者或家屬先簽字確認,這個時候應該請醫生解釋清楚是否必須。更好的辦法是,在住院之前,就請主治醫生對總費用和可以報銷的費用進行一個預測,好有個心理預期,一般而言這種預測還是比較靠譜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要相信醫生,不要因為費用問題和醫生鬧彆扭。在戰勝疾病的過程中,醫患雙方應該是並肩合作,而非互相猜忌。
四、外地就醫
如果需要到去外地就醫,一般分為兩種情況吧。
一種是臨時外出,比如:在京滬找名醫名院開刀、或者在外地遇到急診情況需要治療,這種情況一般需要在青島辦理轉診(關鍵詞:異地轉診),異地轉診有一個較長的審批手續,要先找一家青島當地的醫院審批(主管大夫、科主任、分管院長、醫院醫保辦公室),然後再找到醫保備案才行。注意備案要在去異地就診發生醫療費之前哦,否則先行就診的醫療費不報銷。據我個人的經驗,這個審批程式基本上是過五關斬六將,括號裡面的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將您斬於馬下。
替代辦法來了。第一,如果是急診,比如在外地突然腹痛如攪需要手術,那麼就先安心治病,治好了結賬的時候記得拿好三樣東西(醫院正式收據/發票、病歷/出院記錄、蓋章的最明細的費用清單,回來青島醫保給報;第二,如果是腫瘤類的疾病,那麼可以跳過當地醫院審批環節,直接去醫保辦理異地轉診(福州南路西側那個),結賬時還是要拿好三樣東西(同上),回來青島醫保也給報,代價是報銷比例下降5%。
另一種異地就醫的情況是長期外出,比如:投靠子女到外地居住,這種情況需要在外地選擇三個當地醫保認可的醫療機構,然後在去之前將醫保關係轉移到外地,結賬時拿好三樣東西(仍同上),回來可以報銷。
五、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報銷政策。這些政策,也許你一輩子都用不到,但是如果不幸有需要,絕對是省錢保命。
(一)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可以享受這些政策(可以重複享受):
1、特病救助: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的病人,經醫保報銷後,自付超過3000元的部分,按70%救助,10萬封頂。
2、範圍內大額救助:醫保報銷範圍內的自付費用(就是醫保報銷目錄以內,按政策報銷完了,仍然需要你負擔的那部分),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70%救助,不設封頂線。
3、超限救助:最高支付限額再加20萬(以前是60萬,加上以後就是80萬),此部分按90%救助。
4、特藥救助:納入範圍的特殊藥品(目前11種),可以無起付線,享受70%的救助。
5、特材救助:納入範圍的特殊醫用材料(目前2種),可以無起付線,享受70%的救助。
6、範圍外大額救助:醫保報銷範圍外的費用(因不在醫保報銷目錄以內,以前需要全額自付),超過5萬元的部分,按60%救助,10萬元封頂。
上述救助範圍,有很多除外專案不納入的哦。比如營養品、非搶救輸血、點名手術費、PETCT、眼鏡、假牙、助聽器、器官源費用之類,具體內容請上網查詢。
(二)新農合的參合人,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1、患22種重大疾病(如有需要請上網查閱),新農合報銷範圍內,自付費用超過3000元的部分,按60%救助;新農合報銷範圍外的費用,超過3000元的部分,按20%救助。
2、患其他疾病,新農合報銷範圍內,自付費用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60%救助;新農合報銷範圍外的費用,超過4萬元的部分,按20%救助。
3、以上的救助政策,對新農合報銷範圍外費用有一個封頂限制,在一級機構(鄉鎮衛生院),範圍外費用不得超過範圍內費用的10%;二級機構(縣醫院和部分市裡的專科醫院),不超過20%;三級機構(市裡的綜合醫院)不超過30%。如果範圍外費用超過上限,就只按上限認定了。
4、年度救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三)經上述救助還有困難
因病而家庭極度困難的,可以諮詢當地民政局,再申請“特殊救助”(民政局、特殊救助)。不過,這種救助方式不能像前面那樣即時辦理,需要患者在醫院先按正常手續繳醫療費,還需要較長時間等待完成收入和財產方面的稽核。通過稽核的特困人群,可以獲得上不封頂的特殊緊急救助。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