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4個月不可以做流產,但孕婦可以通過引產的方式終止妊娠,其方法與懷孕10周以內的孕婦有所不同。
4個月的胎兒也就是16-17周左右的胎兒,眼、耳、鼻已經成型,胎盤也發育成熟,母親與胎兒已緊密連成一體,已經長到比較大的狀態,此時不僅僅胎盤已經完全形成,而且胎兒骨骼和身體上的各個器官,也已經清晰可見,這個時候把胎兒打掉會對產婦造成嚴重的傷害,因此需要住院引產。孕婦可以通過向羊膜腔內注射引產藥的方式終止妊娠。若無醫學指徵,胎兒沒有重要臟器的畸形,通常不建議進行引產。
另外,女性進行引產術後,一週內不能進行性生活,不能坐浴,同時禁止進行陰道沖洗和給藥,以免引起婦科炎症。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