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呼吸內科 副主任醫師 孟慶利

  咳嗽變異性哮喘(CVA)又名變異型哮喘、異型哮喘、咳嗽型哮喘、隱匿型哮喘,是哮喘的一種特殊型別。Gluser首先於1972年報道了5例成年患者,其特點是發作性夜間乾咳,無喘息,對支氣管擴張劑或短期使用激素效果好,並命名為“變異型哮喘”,此後報道增多。目前認為,兒童中約30%的乾咳是由CVA引起,而CVA患者中約10-33%的成人和50-80%的兒童經過數日至8年發展成典型的哮喘,故認為CVA是典型哮喘的前驅狀態。CVA的臨床特點缺乏特異性,易誤診,本文就其診斷和治療做如下綜述。

  1、發病機理多數學者認為CVA與哮喘發病機理十分相同,99-100%的患者表現為持續的氣道炎症和氣道高反應性(AHR),但比典型哮喘程度為輕,其氣道痙攣多發生於未梢氣道,因而無或很少聞及哮鳴,而哮喘的氣道痙攣發生於小氣道,常伴有肺內哮鳴。咳嗽的產生可能與氣道炎症和氣道平滑肌收縮刺激咳嗽反射感受器有關,也有認為,並無明顯的平滑肌痙攣。

  2、診斷標準:國內公認的標準:1咳嗽持續或反覆發作>1個月,痰少,運動後加重,但無喘息發作;2症狀多發生於零晨夜間或就寢時;3季節性發病或接觸刺激性氣味即出現憋氣、嗆咳難忍等AHR症狀;4排除其他慢性呼吸道疾病;5經抗生素及對症治療>2周症狀無改善,而抗過敏及支氣管擴張劑有效;6伴有下列一項或多項變態反應性疾病或病史:有過敏性鼻炎或過敏性皮炎史,外周血嗜酸細胞(EOS)增高或血清IgE>200ug/ml,痰中發現大量的EOS,面板過敏原試驗陽性,有哮喘家族史。

  3、治療:CVA本身不會有生命危險,但咳嗽症狀對日常工作、學習、生活和休息會造成很大影響,目前的治療可用β2興奮劑和茶鹼類藥物緩解症狀,也可吸入激素,但起效較慢。其他抗炎類藥物也可應用於CVA,如色甘酸鈉、尼多酸鈉、抗LTs藥物等。CVA的治療原則應以抗炎為主,擴張支氣管治療為輔。CVA與哮喘一樣有易複發性,所以在疾病穩定期的脫敏和維持吸入激素治療,發作期間用原有效方案治療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同時應儘量避開粉塵、煙霧、油漆、農藥、冷空氣等激發因素,不進食海鮮、螞蚱、豆蟲等食品,避開阿司匹林、心得安等易誘發哮喘的藥物。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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