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總體上預後較差,5年生存率可能不到50%,10年死亡率可高達90%。
心力衰竭預後較差,死亡率和再住院率較高,生活質量差。我國心力衰竭患者5年生存率與惡性腫瘤相當,男性心力衰竭患者5年生存率25%左右,女性心力衰竭患者5年生存率38%左右。我國內相關研究顯示,心力衰竭患者確診後,1年死亡率可達20%,1年再住院率可達60%。此外,心衰患者存活時間,需根據具體情況,如心衰嚴重程度、是否規範用藥等綜合因素決定。嚴重心衰如果未及時用藥,隨時可出現泵衰竭、心律失常及心源性猝死。
一旦確診心力衰竭,需正規、及時、規範、系統進行治療,聽從心血管醫生建議進行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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