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經過領導安排,來諮詢的女士,37歲,最近查體時發現宮頸原位癌累及腺體。非常緊張,諮詢過多位醫生,每位醫生有不同的建議,因此而更加恐懼,加之有大夫講這是一種傳染病,同時也引起家屬的恐慌。故決定找一位領導朋友再諮詢,經過我們領導安排今天上午9時在辦公室見面。
一對面帶困惑和焦慮的夫婦如約來諮詢,先是男士自我介紹是酒店老闆,再介紹配偶是南方人,也是酒店業管理人員,再婚,各有一子女,準備要第三個孩子,3-4年了沒有再懷孕,進行厲行“年檢”時發現宮頸原位癌,談“癌”色變,這對夫婦首先考慮的是:“還能活多長時間?”其次是:“能治療好嗎?”第三個問題就是:“怎麼得的?”
聽後,我微笑著說:“看來您們倆和其他病人和家屬一樣,對原位癌是不是癌還不清楚。”病人反問:“不是癌嗎?”我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從一個小故事講起。
大約在4年前,一起醫療爭議就是因原位癌到底是不是癌成為法庭爭論的焦點問題。法庭上法官問一位醫學博士,原位癌是不是癌,博士從癌的發生發展和演變的過程講起。可是法官聽不懂,就打斷博士的演講,說在法庭上,被告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不要談與本案無關的事情。博士只好停止演講,回答:“不是。”法官問:“不是?為什麼稱原位癌啊?”博士稍做思考,回答:“是啊,正是因為是原位癌,才不是癌啊!”法官大怒:“不是癌,為什麼叫癌,啊?”博士也很委屈地說:“剛才我就是想給您解釋為什麼,可是您不讓啊!”
實際上,法官與博士對“癌”的概念理解是不同的,所以才有說不清楚的理。法官講的是普通人認識的癌,在醫學上指浸潤癌,而醫學上的原位癌是指上皮內的瘤樣病變,這種瘤樣病變有向癌演變的趨勢,一旦這種瘤樣病變突破了上皮的基底層就是浸潤癌了,也就是咱們老百姓所說的“癌”了。所以那位醫學博士回答原位癌不是癌。再往細了講,上皮內瘤樣病變有三種形式,即輕度、中度和重度,而原位癌是上皮內最重的一種瘤樣病變。因為限定在上皮內,所以沒有浸潤和轉移。大約有70-80%病人經過一段時間後會發展為癌。可見是最接近癌的一種不是癌的病變,為了引起醫患雙方的重視,才稱其為原位癌。因此原位癌的治療方式方法也不同與癌。
一般來說,依據病人的年齡、婚姻狀況、有無子女等基本情況來決定治療方案。如上述的那位女士可以選擇的治療方案就比較多,可以選擇定期觀察、宮頸環切(LEEP)、宮頸錐切(CKC)、子宮切除(經腹部手術、經陰道手術或者經腹腔鏡手術)、宮腔鏡下宮頸病變切除術(TCRC)等。這也就是為什麼不同醫生有不同建議的原因。
為什麼可以選擇定期觀察呢?因為目前認為宮頸癌是人乳頭瘤病毒(HPV)持續感染導致的。有調查資料顯示,女性一生當中有95%的機會感染HPV,說明HPV感染是相當普遍的女性生殖道感染之一。如果驅除HPV感染,病變有可能康復,對於有生育要求的年輕病人可以選擇抗病毒治療,並定期複查。如無進展可以不手術。這也是有大夫認為是一種傳染性疾病的原因。
那麼什麼情況下選擇LEEP呢?有生育要求,且極度恐懼會發展為癌的年輕病人,同時又沒有條件住院者;或者上述病人經過抗病毒治療一段時間沒有好轉的病人可以選擇LEEP。有條件住院的最好選擇TCRC或CKC。如果無生育要求的年長病人可以選擇子宮切除。如果沒有波及陰道,切除子宮就是最徹底的手術方式了。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