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產科 副主任醫師 伍紹文

  孕婦每次吸氧的時間在10-30分鐘為宜,可以上午下午各1次,每次半小時。連續吸氧1周後,建議間隔1-2周再吸氧為宜。

  母體血液含氧量不足可以導致胎兒缺氧,吸氧可增加胎盤的供血量,但是不可長期吸氧。通常建議當胎兒缺氧、宮內發育遲緩等問題得到緩解後就要停止吸氧治療。以免引起孕婦體內的血氧含量濃度過高,導致孕婦體內環境紊亂,並且對胎兒血管有一定刺激作用,甚至可能引起胎兒視網膜病變,影響胎兒視力的發育等。

  孕婦切不可自行在家盲目吸氧,密切觀察胎兒胎動情況,若發現胎兒活動異常,則有可能胎兒缺氧,需要及時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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