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急性痛風發作,一般3-7天內關節腫痛可以減輕,2周內症狀可消失,但具體時間與病情輕重程度、個人身體狀況有關,需要綜合分析。
痛風發作起病急驟,且多見於午夜時分,患者常因劇痛而驚醒,表現為單個關節紅腫熱痛,伴活動困難。對於肝腎功能正常的患者,若能及時使用非甾體類消炎止痛藥治療,一般3-7天內關節腫痛可以減輕,2周內症狀可消失。但是對於病史長久,既往頻繁出現痛風發作或已出現痛風石、或合併肝腎臟損害的患者,治療週期較長,可達2周以上甚至更長時間。
因此,痛風患者應該儘早接受系統規範治療,避免出現痛風石、腎損害等併發症,影響治療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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