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劑:在直接接受強烈陽光照射之前,應使用含有能夠濾過紫外線、保護面板的化學物質的防晒劑。過去的防晒劑往往只能濾過UVB,但現在許多新的防晒劑也具備了有效濾過UVA的廣譜防晒功能。
防晒劑中含有可吸收紫外線的物質,如對氨苯甲酸(PABA)及二苯甲酮。由於PABA不能立即牢固地粘附在面板上,因此使用含PABA的防晒劑時必須在塗抹30分鐘後才能到陽光下或入水。PABA可能會刺激面板並導致某些人出現接觸性皮炎。許多防晒劑含有PABA和二苯甲酮或其他物質,這些複合製劑可阻擋波長更廣泛的紫外線。許多防晒劑聲稱是防水或耐水型的,但儘管如此,這些產品中大多數仍需在游泳或出汗後重復塗抹。
還有一種稱為遮光劑的防晒劑,含有氧化鋅或二氧化鈦等具有物理屏障功能的物質。這些粘稠的白色軟膏幾乎能阻擋所有的陽光並且可以用於區域性的敏感區域,如鼻和脣部。某些化妝品中就含有氧化鋅或二氧化鈦。而在最近新出的防晒霜中,具有質地更稀薄,顏色更自然的特點,可以和其他一些傳統化學防晒物質聯合使用,以更好地提高防晒效能。
在美國採用日光保護指數(SPF)來評定防晒劑的效能,SPF值越高,保護效果越好。防晒劑指數在2-12提供最低保護,指數在13-29則提供中等保護,指數在30及以上則可以提供最大限度的保護。但是SPF值只能評定對UVB的防護效能,而對UVA還沒有評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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