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燒傷面板科 主任醫師 蘇永濤

  放射性燒傷是面板受到一次或短時間內多次大劑量電離輻射而引起的急性面板放射性損傷。

  在臨床表現上一般分為四期:

  第一期為早期反應期:表現為受照射局部發生暫時性紅斑,嚴重者可發生急性放射病時所出現的全身性早期反應(頭疼、倦怠、噁心、嘔吐等)

  第二期為假愈期(又稱潛伏期):上述區域性紅斑消退,表面上看來無其他病變,但照射部位仍有功能性障礙,出現溫度變化、汗腺分泌失調等。如伴有全身性早期反應,此時也已消失。區域性和(或)全身損傷越重,假愈期越短。

  第三期為症狀明顯期:出現程度不一的特定症狀。

  第四期為恢復期:此期面板損傷恢復、痊癒,或轉為慢性病變(此時也稱晚期反應期)。

  放射性損傷,按其損傷嚴重程度可區分為四度。四度的臨床表現(主要出現於症狀明顯期)如下:

  第一度為脫毛反應:主要損傷面板的附屬器官---毛囊及皮脂腺。受照部位最初出現斑點狀色素沉著,並有散在的粟粒狀毛囊角化性丘疹,以毛囊為中心,高出面板表面,呈棕褐色,較堅實,有刺手感。毛髮脫落一般從受照射後2星期開始,至第3星期末結束;至第3星期末,毛髮可以再生;若6個月內仍未長出,則多為永久性毛髮脫落。

  第二度為紅斑反應:此度損傷有明顯的臨床分期。早期反應發生於照射後幾小時,區域性即有瘙癢、疼痛、燒灼感及輕微水腫,並出現界線清楚的充血性紅斑,持續1-7d後紅斑暫時消失,而後進入假愈期(潛伏期)。假愈期時臨床症狀消失但區域性面板有功能障礙,可持續3星期左右。一般經歷70d左右才進入痊癒期。在此期間內,應切實保護面板,禁忌受到日光暴晒,如發生於放射治療時,則應間隔60-70d後才能進行下一療程。

  第三度為水皰反應:早期反應與第二度相似,但出現早,程度重,假愈期一般不超過2星期。此後出現持續的紅斑,區域性明顯腫脹,皮膚髮紅,逐漸變成紫紅色,瘙癢、劇痛,並有嚴重燒灼感,面板感受性降低。數日後紅斑處出現水皰,開始為小水皰,而後融合成大水皰,其周圍有色素沉著。水皰破潰後形成創面。經1-3個月或更長時間,進入恢復期,面板創傷可進行痂下癒合,部分留有瘢痕。

  第四度為潰瘍反應:照射後區域性迅速出現燒灼或麻木感,疼痛、腫脹和早期紅斑等明顯加重。假愈期一般不超過2-4d,若照射劑量特別大,可無假愈期。進入症狀明顯期時,再現紅斑,常呈青紫色,很快形成水皰,組織壞死,出現創面或潰瘍。這種潰瘍反應的放射性燒傷很難自行癒合,常經歷數月至數年,長期不愈。

  第三、四度區域性面板放射性燒傷後,多伴有全身症狀,其中包括放射損傷的全身反應和區域性燒傷病變引起的全身反應。區域性的病變即使癒合,經數月或數年後還可能發生晚期反應,轉化為慢性面板放射性損傷。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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