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肝病科 主任醫師 簡光富

  干擾素臨床應用慢乙肝的治療已有近30年,無數患者受益。臨床治癒停藥後複發率低。在長達半年至一年的療程中,極少耐藥。停藥後復發者在治療仍然較好療效。尤其是遠期療效更好,經干擾素治癒患者無一例發生肝硬化及肝癌。為此,建議只要無禁忌症者就可應用。現將本人長期應用干擾素治療慢乙肝數百例,經5~10年隨訪得到如下經驗:

  1、 複發率低:達到臨床治癒後停藥,複發率10%左右。復發後再應用仍有較好療效;

  2、 HBsAg(乙肝表面抗原)陰轉率高達20%,HbsAg/-HBs血清轉化率10%;

  3、 臨床轉歸好,併發症少,經長期隨訪治癒後無一例轉為肝硬化及肝癌。

  干擾素應用方案及具體方法:

  1、 首選干擾素

  青少年、HBsAg(-)慢乙肝、HBV DNA≤106者、長期使用核苷類藥物耐藥者或失敗者、對於HBV DNA≤106者初始單用干擾素、對未懷孕的育齡婦女優先用干擾素(但應用期間禁懷孕)。

  2、 干擾素聯合或序貫應用

  對於HBV DNA≥106者,可用兩種方案:

  A:ALT>200u者,先用拉米夫定2~3個月,待ALT恢復再聯合干擾素。

  B:ALT小於150u,可採用開始聯合應用(干擾素加拉米夫定)

  3、關於干擾素療程與劑量

  許多學者研究表明,干擾素療效與療程有關,與劑量不明顯。

  (普通干擾素)300萬u/次皮下注射,隔日一次,總療程為6個月到12個月,如有效但未到達停藥條件,可延長療程半年,提高療效,減少複發率。體重超過75Kg,每次應用500萬u。長效干擾素180μg皮下注射,每週一次。療程同上。對於初治干擾素連用3個月,DNA無明顯變化者,可聯合拉米夫定可以提高療效。

  4、對於停藥後復發再治療

  停用干擾素後,要求每3個月複查1次肝功能及HBVDNA,一年後HBVDNA仍陰性,改為每半年複查一次。當血清中HBVDNA(+)大於檢測最低值時,立即應用干擾素在治療,療程3~6個月,可獲得較好療效(不必等肝功能異常,HBV DNA>105)。再次治療後達到臨床治癒,未見覆發病例。

  5、干擾素禁忌症

  肝硬化患者、糖尿病、甲亢、孕婦、精神異常、對干擾素過敏症。

  6、不良反應

  常見發熱:個別發熱對症處理即可,對於低熱超過四周建議停用。

  個別應用後血小板、白細胞減少,給予對症治療(利血生、未),可繼續應用。

  要求:應用干擾素期間,每月複查血常規一次。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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