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癲癇的治療方法仍然以藥物為主,藥物治療的目標是在無明顯的副作用情況下,完全控制臨床發作,使患者保持或恢復其原有的生理、心理狀態和生活工作能力。
在接受抗癲癇藥(Antiepileptic drugs-AEDs)治療的新診斷患者中, 約有80%的患者通過藥物治療使發作得以控制,其中約50%左右的患者是在接受第一種單藥治療後發作緩解, 約30%的患者在第一種單藥治療失敗後,轉為另一種單藥治療或多藥聯合治療後發作緩解,另外約20%左右的患者通過藥物治療發作仍未能很好控制,成為藥物難治性癲癇。
癲癇病並非單一病因所致,而是病因各不相同的一組疾病,其預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潛在的病因、綜合徵分類、治療之前的發作頻率和發作開始的年齡等因素。
目前尚無證據顯示AEDs物對造成癲癇發作的潛在病因有治療作用,但是可以控制臨床發作,從而減輕因發作造成的意外死亡、傷害及社會心理功能損害。
目前癲癇病藥物治療存在的問題
儘管可以選擇的藥物越來越多,大多數患者的發作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是目前的藥物治療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1、對於癲癇發作的分類不正確導致藥物選擇的錯誤。
2、選擇的藥物對於發作是恰當的,但是對於治療的個體不合適。
3、診斷和藥物選擇恰當,但是藥物的治療劑量不恰當,如僅僅以起始劑量維持治療或起始劑量過大等。
4、儘管發作控制,但是有明顯的副作用,卻沒有進行相應的劑量或藥物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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