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是一種慢性、高復發的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復發次數越多,對患者的影響就越大,直至最後影響患者的認知功能和社會功能,家屬應該瞭解一下精神分裂症復發先兆,一旦疾病復發,應積極治療。
精神分裂症復發有徵兆:
1、自知力動搖
原先能自覺、按時服藥的患者一旦不承認自己有病,甚至拒絕服藥,要高度警惕疾病復發。
2、睡眠障礙
睡眠是反映精神病病情的“晴雨表”,當病人出現不明原因的失眠或白天也過多臥床不起時,要高度警惕疾病復發。
3、生活能力減退
患者變得生活懶散,不講個人衛生,也有變得過度講究,終日忙著打扮自己。
4、工作或學習效率下降
工作能力下降,紀律鬆散,不負責任,或者工作、學習時心不在焉,注意力很難集中,成績和效率也大不如前。
5、社會適應障礙
如出現易激惹、衝動、蠻不講理或敏感多疑、心神不寧、淡漠、孤僻、突然變得多話或對人過於熱情等。
6、軀體不適
如頭痛、頭昏、無力、心慌、食慾不佳等,但這些主訴常變幻不定、模糊不清。
7、出現以往發病時的表現
表現為片斷性的幻覺、妄想等精神症狀再現,而不像發病時的症狀那樣典型和固定。
預防勝於治療,在復發初期治療固然好,但如果能夠在生活中避開能引起精神分裂症復發的因素,如果之前已經有過復發,持續用藥預防等,都是較好的預防精神分裂症復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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